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云纪时评】敢于刀刃向内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8-10-17 07:49:02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责己。近年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坚持刀刃向内,防止“灯下黑”。青海省海北州纪委原副书记赵子亮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湖北省纪委监委上半年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116件……严查“自家人”,对自己人零容忍,向全社会释放了敢于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的强烈信号,再次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委成立以来,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挑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讲政治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品质和底色,直面问题,严管厚爱,扎紧自我监督的制度笼子,始终把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不遮掩、不护短。通过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始终保持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做出积极贡献。但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面对监督工作的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队伍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和能力素质来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仍不同程度存在要求别人多但对自身要求不严的问题;有的心存“保险箱”意识,认为在纪委监委工作就难以被查处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并切实加以解决。

纪检监察机关只有从自身做起,才能挺直腰杆去监督别人,才能回应党内关切和群众期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谁来监督纪委,怎样防止“灯下黑”,要坚决“清理门户”。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提高自身免疫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和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的政治期待和严格规范,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提供了重要遵循。

加强自身建设就像“淬火”。严肃执纪、改进作风、监督管理的过程就是“淬火”的过程,经过反复锤炼才能锻造成铁打的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需要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就要求我们要以正视问题的自觉,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铁腕治吏的手段,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确保队伍纯洁。要通过强化思想教育、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自我监督,始终保持“不敢”的震慑,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

担当是忠诚的落脚点,没有担当就谈不上忠诚。面对腐败问题,敢不敢担当,检验着每位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的忠诚。监督执纪问责不能打“退堂鼓”,更不能怕得罪人。纪检监察工作干的就是得罪人的事。如果纪检监察干部都不担当,全面从严治党就无从说起。纪检监察干部面对腐败现象,就得敢于亮剑,讲原则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讲法纪不讲关系,抛开私心杂念、树立秉公用权理念,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是纪检监察干部,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动真碰硬,坚决同一切不廉洁行为作斗争。

自我监督、自我净化,非朝夕而就。要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贯彻到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在制度设计、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各方面,落实到广大干部的行动中,确保我们始终成为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