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昭通: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8-10-12 07:46:16   来源:昭通市纪委

今年以来,昭通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围绕主责主业,紧扣重点、科学谋划、主动出击,强力推进涉黑涉恶腐败的监督执纪问责,积极为昭通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加强纵向整合。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牵头抓总,做好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督办、情况汇总、调研指导等工作。巡察机构采取专项巡察、点穴式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市级每年安排1轮、县区每年安排2轮以上发现和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为重点的巡察,确保覆盖到乡镇,延伸到村组。派驻政法、法院、检察、公安机关的纪检组对驻在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执纪监督。其他派驻机构着重于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监督、审查、宣传、信访、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将扫黑除恶执纪监督作为重点工作,相互协调、各司其职、聚力推进。

强化集中攻坚。把握工作节奏,组织召开“昭通市扶贫领域暨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检监察集中攻坚各项工作。采取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的方式,对近年来发现、受理、办理和查处的问题线索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群众长期举报等问题进行排查,建立全市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清单台账,逐一分析研究,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

健全四项机制。实行分片负责制,市纪委监委领导分别挂钩联系1个县区,帮助解决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突出问题;实行定期会议制和工作例会制,市纪委监委每半年听取1次汇报,每年到贫困县召开2次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推行按季抽查督查制,以随机方式为主,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和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政法、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题会议20余次。梳理排查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7件。线索反映不属实,予以了结14件;因涉黑涉恶问题转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3件;因其他违纪问题转立案调查3件;正在开展初核13件;转相关县区政法机关处理4件。(孟家荭  虞晓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