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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普洱切实维护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21名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处理

发布时间:2018-10-10 07:48:00   来源:云南省纪委

普洱市把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抽查核实,敢于较真碰硬,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今年以来,全市共抽查核实576人,对存在漏报瞒报情形的121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为保证报告工作有序开展,普洱市委把《规定》和《办法》列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并通过市委常委会带头学,各级党委(党组)全面学、分层分类“全培训”的方式,实现报告对象培训全覆盖。

各级党委(党组)督促领导干部准确掌握并填报个人“家产”“家事”,组织专人负责信息系统录入,逐一核对核实上报数据信息,点对点完成更正和确认。

在强化查核结果运用方面,普洱市明确,通过随机抽查核实和重点抽查核实,凡发现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属瞒报情形的,给予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诫勉等处理;属漏报情形的,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和给予批评教育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杨富东  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