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曲靖市纪委监委结合监察体制改革,不断规范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权力行使,进一步健全内控管理机制,扎紧权力的笼子,严防“灯下黑”。
市纪委监委对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制定出台《曲靖市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范围和工作任务,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及机关各部门围绕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权力的运行,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通过梳理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预警、强化责任追究等手段,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健全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工作中,各单位(部门)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针对纪检监察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和业务特点,将问题线索管理权、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权、案件审理和处置权、监督检查权、干部选拔任用权及综合管理权等六项权力纳入廉政风险防控权力清单,按照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规定,对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梳理,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公开透明、可控可查。在此基础上,以岗位工作职责为依据,以权力运行流程为主线,采取自己查找、分析案例查找或邀请服务对象和监督对象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和监督对象、问卷调查等形式查找廉政风险点,分析细化廉政风险的内容、表现形式和责任人,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并建立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信息收集、评估、预警机制,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处置,杜绝廉政风险的发生。
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案件办理、工作调研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搞形式主义、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力和防范措施不严格、推进不力的部门,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督查检查结果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评先评优、业绩评定、年终考核、征求意见回复等方面的依据。(周敏 邓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