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和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扎实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制度保障。州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和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将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成立了由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部署和领导全州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同时,根据迪庆实际,印发了《迪庆州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迪庆州纪委监委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督察督办工作机制》《迪庆州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在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健全完善机制,规范工作运行。建立问题线索定期移送机制,于每月25日梳理汇总政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和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问题线索,督促推动各县市纪委监委、29个乡镇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巡察组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能职责。加强与政法机关、组织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公安机关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是否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了解近年来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黑涉恶的相关情况和县、乡、村换届工作中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涉黑涉恶相关情况,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目前,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问题主要体现在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线索排查工作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以及州、县、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纪检监察机关与主责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有待强化等方面。”该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在下一步工作中,该州纪委监委将在认真梳理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分析研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制度执行,加强与政法机关的衔接配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专项治理合力,同时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和主责部门的工作督查督办,推动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郑斌 王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