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中医医院院长韦光萍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文山州监委监察调查……国庆前夕,一则在省纪委网站和州内报纸、网站、微信等各媒体平台上通报的留置案引发社会和群众关注,这是该州纪委监委查处的第一例留置案。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文山州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高效行使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两项职能,准确把握、审慎稳妥使用留置措施,依纪依规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截止9月,该州相继对7人采取留置措施。
该州成立专案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案件专题会,制定工作方案、应急措施、工作流程等。组成审讯组、外调组、信息研判组等各责任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默契配合全力推进工作。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安全关,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取证理念,做好案前初核、收集被调查人信息和固定取证工作,为审讯工作提供方向。在谈话、询问以及银行查询、账务检查等过程中,做到精查细查,不放过任何疑点;严格推进调查,对重要谈话、询问、讯问及留置期间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强化与公安、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合协作,抽调相关人员承担对调查人的陪护和参与负责外围值班,确保办案安全,核实查清被调查人涉嫌违纪违法事实后,及时与检察机关对接,按程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8人。
“我们要求谨慎使用留置措施,在办案过程中严格调查程序,保证办案质量,依法依规运用监察手段,从而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顺利衔接。”该州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表示,同时在线索处置、案件调查、涉案款物管理、处置执行等方面的重要问题,都要经集体研究后按程序审批,通过流程再造实现内部纪法贯通。
据悉,1至9月,该州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3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82人次,占69.5%;第二种形态136人次,占16.3%;第三种形态60人次,占7.2%;第四种形态59人次,占7.1%。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50件,结案23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8人,挽回经济损失607.16万元。(李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