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沧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制度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稳抓牢,拧紧管党治党螺丝,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市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每年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市委常委领导班子《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市纪委监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延伸到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上,主要领导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在市委的带动下,各级各部门主动对准表、聚好焦,抓本级、带下级,一波接一波传导压力;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覆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一盘棋的格局,切实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013份;市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县(区)和市直部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教育提醒谈话119人次。
与此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把正面引导与问责倒逼结合起来,强化对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全市共问责党组织20个,问责领导干部162人。(陈伟孝 杨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