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明确职责定位,紧盯脱贫攻坚重点,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认真进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狠抓作风纪律,以严的要求和铁的纪律,保障全市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紧盯问题地区、问题部门、问题人员,以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工作作风是否扎实,精准扶贫是否切实,责任职责是否压实为重点,以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重点一个重点解决,最大限度压缩影响全市脱贫战略发展问题的存在空间,坚决防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影响全市整体布局。
扎实推进全市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纪律检查,重点对脱贫攻坚中存在“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推进缓慢,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6个方面25项作风问题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力推动干部队伍作风转变,效能提升。
严格按照监督执纪规则,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涉及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该处理的一律处理,绝不手软、绝不容忍。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通过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向广大党员干部划出红线、亮明底线,释放执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震慑,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干净为官、扎实干事,有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检查常态化,推动各地各部门监管监督责任化,整合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教育、卫生等各方力量,形成各级各部门监督检查结果共享,监督检查力量共用,工作部署共推的良好局面,确保全市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成效,为全市脱贫攻坚整体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脱贫领域专项检查228次,排查问题3626条,约谈提醒党政领导干部1992人次、问责129人(含9个单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4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51批279件407人。(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