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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前三季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39人次

发布时间:2018-10-07 08:00:18   来源:迪庆州纪委

今年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努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立足抓早抓小,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

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在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后,要求全州党员干部读原文悟原理,真正学通弄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为制度,不断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通过州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干部廉政培训、典型案例通报等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底线”“红线”意识。依托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迪庆日报、迪庆电视台等渠道,在重要节点及时向党员干部发布廉洁提醒,持续强化和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使命担当,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1至9月,共处置问题线索129件,同比增长40.2%;立案32件35人;对3人进行留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其中县处级6人、乡科级12人、一般干部2人、其他人员12人。

据统计,1至9月,全州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3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4人次,占比74.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2人次,占比15.8%;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8人次,占比5.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5人次,占比3.6%。(杨洁  赵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