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某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沧源县民政局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烟酒,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费用由参与接待人员自行承担;双江县委党校违规发放津补贴7.61万元,单位主要负责人杨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聚焦“四风”问题新面孔新动向,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严查快处。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处理29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重点、抓关键、抓苗头,紧紧围绕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节点严格开展执纪监督,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组织生活不严肃、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作风整治持续性不强、着力点不多等问题,狠抓专项整治,推动纪律作风立起来、严起来,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同时,依托“信、访、电、网、微”五位一体的举报渠道,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群众举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时受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发挥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149个派驻(出)机构的监督监察职能,着力发现驻在单位“四风”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迁就。
此外,充分利用临沧廉政网、“廉洁临沧”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释放严肃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形成强有力震慑。(陈伟孝 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