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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90人次

发布时间:2018-10-05 08:10:39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经过反思,我对自己违规办酒的行为感到内疚和羞愧。剖析根源,在于自身观念薄弱,未能恪守党纪,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相关规定…………”景洪市橄榄坝农场勐汤河生产队副队长陆秀湖面对纪委监委审查人员时惭愧不已。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盯紧“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1至8月,该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9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7人次,占51.05%;第二种形态71人次,占37.37%;第三种形态19人次,占10%;第四种形态3人次,占1.58%。

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通报批评、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灵活处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防止小问题变大问题。    

此外,该州纪委监委坚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类违纪问题,尤其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以及黑恶问题的查处。以“大接访”、巡察等活动为抓手,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坚持多方协调,全面整合力量,继续实行交叉办案及片区协作办案机制,增强办案合力。今年1-8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69件,初核117件,函询47件,了结9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3人。(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