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文山州委集中向社会公布了九届州委第三轮巡察11个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树立政治巡察权威。
文山州委第三轮巡察于2017年10月23日至12月1日,分别对州国土局、州文广体局、州工信委、州商务局开展了常规巡察监督,对文山市、砚山县、西畴县、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水务局、州教育局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监督。被巡察的11个单位党组织针对巡察反馈的情况进行了逐一整改,并公布了整改情况的通报和联系方式,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截至目前,第三轮巡察发现反馈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该州强化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注重巡察成果运用。把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作为巡察工作的关键一环,组建检查组开展专项督查,通过调阅档案、查看账目、访谈群众等检查方式,查找被巡察单位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州委巡察办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清单式管理,采取“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方式,建立台账,限时整改,坚持边巡察边整改,把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巡察反馈的整改建议,被巡察11个单位党组织书记签字背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让整改措施真落实、真到位、真见效。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提出问责建议,予以严肃问责。
被巡察的11个单位表示,将以巡察整改为新起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和法律法规,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这次,又通过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布反馈问题及被巡察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广泛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
“巡察只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持续加大巡察力度,适时开展回头看以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严格追究问责。”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韦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