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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廉政提醒谈话

发布时间:2018-09-18 07:53:56   来源:丽江市纪委

在中秋、国庆到来之际,丽江市纪委、监委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节前廉政提醒谈话,对中秋国庆纪律作风敲“警钟”,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警示和告诫全市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管住手、管住嘴、管住心,以实际行动展现遵规守纪的作风。

“宁蒗县战河乡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李某某违规操办宴请事宜受到记过处分;宁蒗县民族中学教师候某某、宁蒗县国土局工作人员王某某违规操办宴请事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违规公款吃喝,局长被党内警告处分……”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个,处分15人,问责1人,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1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从我市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和省纪委、监委通报的丽江在省环保督察期间超标准安排接待等问题,反映出我市一些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四风’突出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在廉政提醒谈话会上指出,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正视问题,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正风肃纪的政治自觉,严明纪律、改进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廉洁意识,营造清正、廉明、俭朴、祥和的节日氛围。

谈话强调,纠正“四风”的最终目标不是查处、惩治,而是让好作风落地生根;节日提示廉洁防腐,恰恰是从源头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是从严治党的必要程序,重要节点是培养党员干部廉洁意识的有利契机,是营造崇廉氛围的良好途径;廉洁的节日应当以清正、廉明、俭朴、祥和为主要标志,节日应当成为党员干部工作休整的驿站、身心放松的暖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的纪律,干净干事,敢于担当,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全市纪律作风建设,保持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谈话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及时查找和发现制度漏洞,结合实际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的制度措施进行修订完善、细化优化,真正从制度机制上防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主责主业,积极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善用“蹲点式”“面见式”的直接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确保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要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发挥案例曝光警示教育作用的同时强化履职尽责,动辄则咎;要采用随机、突击、交叉等检查方式,不打招呼、不定路线,实地暗访、走访群众,深挖细查,对中秋、国庆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久久为功的强烈信号。

被谈话人纷纷表示,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正确行使权力,保持自身干净,自觉接受监督。(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