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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实行“双向三评价” 提升巡察实效

发布时间:2018-09-17 07:43:11   来源:大理州纪委

县委第二巡察组到民政局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评议会_副本.jpg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作出如下整改,进一步完善厉行节约各项制度,民政局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规定……”弥渡县民政局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在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评议会上逐条报告巡察整改情况。

近日,十二届弥渡县委6个巡察组分别到第五轮被巡察的8个单位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评议会,组织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以民主测评的方式对本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价。

弥渡县自制定出台《弥渡县巡察工作“双向三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来,把“双向三评价”贯彻落实到巡察工作的全过程。在巡察反馈会上,由巡察办组织被巡察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对巡察组发现问题、工作作风、遵守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督促巡察组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准确发现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纪依规地开展巡察。被巡察单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后,巡察组及时组织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以民主测评的方式对本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价。同时,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形成评价报告报巡察办备案。

通过实行“双向三评价”,有效防止巡察“灯下黑”,层层压实整改责任,避免巡察整改“走过场”“打折扣”,进一步提升巡察监督实效,巡察“利剑”作用得到有力彰显。(郭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