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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常态化的监督、强有力的问责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重锤连敲正作风

发布时间:2018-09-14 07:48:33   来源:云南省纪委

“2017年4月21日,丽江市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层以上干部27人到该县大具乡金稞庄园召开股所长会议,期间在金稞庄园用午餐、晚餐,餐费共计4000元,费用从零余额账户中核销。该局存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局长赵友庆负主要领导责任。今年6月,县纪委监委给予赵友庆党内警告处分……”日前,丽江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对“四风”问题背后的失职失责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这记敲向“舌尖上的腐败”的重锤,铿锵作响,余音未散,折射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的恒心和韧劲——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在场所上搞“突围”的公款吃喝,在报销结算中玩“变形记”的滥发津贴补贴现象,以及公车私用、私车加公油等易发多发问题,常教育、细督查、严治理、重查处,努力将扫除“作风之弊”不留死角的要求落到实处。1月至8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60起,处理6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2人。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起监督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及时查找和发现制度漏洞,结合实际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制度措施进行修订完善、细化优化,真正从制度机制上防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同时,突出主责主业,积极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善用“蹲点式”“面见式”的直接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工作中不断完善问题督办、沟通协调、督促提醒、经验宣传、数据统计等机制,坚持重要节点提醒、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等做法,持续释放执纪必严、久久为功的强烈信号。

“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促使各级各部门把作风建设各项工作做细做实,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杨富东  柴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