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聚焦主责主业,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决清除政治污染底泥和污染因子,着力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1月至8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445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16人,其中,厅级干部34人,县处级干部233人,乡科级干部1004人,其他人员3045人。
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各级纪委监委强化责任担当,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强化监督检查,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腐败问题;攥紧反腐败工作拳头,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工作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为达到管护好整片“森林”的目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1月至8月,共处置问题线索12304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418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69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8.3%;第二种形态2929人次,占20.6%;第三种形态917人次,占6.5%;第四种形态652人次,占4.6%。
针对当前“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等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整合执纪执法机关资源和信息,完善行贿人查询档案,对重大典型案件同步部署实施受贿犯罪与行贿犯罪查处工作。为确保《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落地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排查处置利益输送问题线索,查处通报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
与此同时,坚持追逃追赃不放松、追逃防逃两手抓,认真落实《关于在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做好防逃工作的通知》,加强党员干部监管措施,建立备案人员办证预警机制,筑牢防逃关口,切实推动“天网”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2015年3月中央启动“天网”行动以来,截至2018年8月,我省共追回外逃人员173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3人,其他红通人员3人,追赃2.23亿元。(杨富东 刘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