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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级协审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发布时间:2018-09-13 07:43:12   来源:昆明市纪委

“交叉审理工作中难免遇到拿不准、定不准的问题,现在由县纪委帮我们再次把关,这个方法不仅大大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又能提升我们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水平。”谈及近年来基层纪委案件审理工作的变化,寻甸县河口镇纪委书记感触颇深。

寻甸县纪委在基层案件交叉审理工作基础上搭建县级协审工作机制,为基层纪委案件交叉审理再上一道“保护锁”。案审室通过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之间交叉审理的案件进行二次审核,强化对乡镇(街道)审理的指导和纠错。今年以来,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共审结违纪案件26件,处分违纪党员39人,未出现一例复查复议案件。

针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在审理工作中存在的流程文书不规范、标准不一致等问题。该县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现场观摩等方式,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的学习;邀请省、市相关业务科室领导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讲授执纪审理业务知识,传授审理、回访技巧;对重点疑难案件,组织办案人员召开案件研讨会,及时解决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培训、研讨提高办案人员业务素质,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和水平。今年来县纪委案审室21次到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进行业务指导,对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在案件查处中遇到的50余个问题均给与答复和解释。

“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我们坚持县乡两级同一标准,避免同类问题出现不同等次的处理结果,确保审理工作的严肃性。”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到。

据悉,该县还建立审理工作提前介入机制,对县本级查办的大案要案和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县纪委案审室提前介入审核,及时向交叉审理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指出办理程序、证据要求、量纪幅度、条款适用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避免因补充调查取证等问题延误审查时间,确保案件质量过关。今年1至7月,全县共审结违纪案件31件,处分违纪党员44人,无一人因不服纪委处分决定而提出申诉。(张兴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