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中,大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把监督责任落实落细,打出了一套监督执纪“组合拳”。
履行专责,落实“两个责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作用,坚持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基层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书记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州、县市纪委常委和联系县市、乡镇党委纪委负责人、派驻机构负责人和负责监督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等制度,扎实开展廉政勤政提醒,督促落实“两个责任”。上半年,组织审查并回复州管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248人次,全州开展领导干部任前谈话591人次、函询102人次、诫勉谈话76人次;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领导谈话499人次;审查县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出镜)36人次;全州1151个村委会(社区)全面设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现村级监督全覆盖。
铁腕执纪,守护青山绿水。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省州党委要求,将洱海保护治理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重点任务,全面加强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执纪。州“七大行动”纪律检查组定期召集县乡纪委安排部署洱海保护治理阶段性检查任务,常态化明察暗访,对项目推进较慢的相关责任领导进行谈话提醒。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督查检查554次,发现问题751个,下达整改通知141份,整改问题686个。全力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梳理汇总2016年以来全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查处情况,从严从快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问题。
专项治理,助力脱贫攻坚。严格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和六项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扫黑除恶与正风反腐同安排、同部署,加大直查直办和提级办理力度,严肃查处通报了漾濞县太平乡套取私分挥霍扶贫资金案等一批突出问题。组织召开州县乡三级纪委书记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会议,针对脱贫攻坚中主要问题约谈了7个县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今年以来,依托脱贫攻坚监督执纪“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20427件。
持续发力,“四风”无所遁形。认真落实州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通报力度,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印发州纪委、监委关于完善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机制规定,坚持逢节必查,坚决纠正“边整边犯”问题。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个,处理3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5人,2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9起;共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70个,处理123人。
抓早抓小,用好“四种形态”。将“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突出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融入干部日常监督中,真正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在谈话函询上深化,严格谈话函询标准,改进谈话函询方式,充分发挥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和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督促接受组织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段玉华 杨自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