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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发布时间:2018-09-11 07:49:41   来源:德宏州纪委

中央、中央纪委印发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后,德宏州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条例》的学习宣传,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开设专题专栏,营造舆论环境。州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官方媒体的优势,及时开设了“认真学习宣传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专栏,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舆论环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律意识,自觉遵守纪律、维护纪律、执行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组织网络测试,检验学习成果。州纪委、监委把《条例》作为9月党纪法规网络微测试内容,组织党员、公职人员、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德宏州纪委州监委网站、“清廉德宏”客户端、“德宏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三位一体”的“在线测试”平台上进行《条例》知识网络测试,及时检验党员、公职人员、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掌握《条例》的情况,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效果。同时,还积极号召全州党员、公职人员、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条例》自测题网络测试。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贯彻落实。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执纪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作用,加大对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派驻机构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 习《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党校、行政学院把《条例》纳入教育课程情况进行检查,对学习走过场、宣传走形式、执行打折扣的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处理。巡察机构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巡察监督内容,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问题,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