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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迅速传达学习新修订《条例》 促进纪法有效衔接

发布时间:2018-09-10 07:50:19   来源:楚雄州纪委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武定县纪委监委迅速传达学习,深入领会精神,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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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领头学。县纪委监委发挥好学习贯彻的“头雁效应”,第一时间把《条例》原文打印装订成册发放到每位纪检干部手中,要求纪检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把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让《条例》具体要求刻在脑里、印在心上,并把《条例》作为今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指南和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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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促进学。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好学习贯彻的“传递效应”,积极配合各级党委(党组)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督促指导监管部门及时组织学习新修订《条例》,要求各监管部门把《条例》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同时,加强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真正让《条例》入脑入心,释放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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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活动主动学。县纪委监委六个党支部坚持集体学和自主学、新老《条例》对照学相结合,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交流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党支部微信群交流等形式,切实抓好《条例》学习。同时,在学习中将条文内容与本县近年来查处典型案例结合起来,深入剖析,以案促学,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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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统筹学。乡镇纪委积极将《条例》学习延伸到基层。通过干部例会、廉政短信等方式传达学习《条例》精神,并对全镇机关党员干部及村委会学习《条例》进行安排部署,层层压实学习《条例》的责任。乡镇纪委利用扶贫入户帮扶、农村赶集天等深入一线用“拉家常”的方式积极宣传《条例》,潜移默化让群众接受教育。

下一步,武定县纪委监委将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与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运用新《条例》的能力。同时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和派驻监督范围,对贯彻执行不力的,督促整改、问责追责,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李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