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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多形式学好学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8-09-09 08:15:21   来源:文山州纪委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时间行动,通过下发通知、集中学习、辅导解读、专题研讨、巡察监督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条例》,准确把握新《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州纪委监委对学习贯彻《条例》高度重视,带头领学《条例》修订的精神实质。州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条例》,对全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随后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强调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明确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的具体工作要求,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支部会、室务会等形式组织学习,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学习宣传新《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与此同时,全州各级纪委监委机关通过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转载《条例》修订前后对照、权威解读、专家评论文章,持续进行宣传报道,并积极开展学习讨论,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不断掀起学习热潮。

文山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干部要全面学习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履行党章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一以贯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将纪律‘高压线’划分更明确、更清晰、更细化,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我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学深悟透《条例》。”州纪委常委王强对比学习了修订前后的《条例》说。

州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审查室彭伟在学习新版《条例》后认为,“新《条例》既有整合条款又有新增的条款,处分面更广更细,更具有操作性。充分表明执纪范围越来越宽,执纪尺度越来越严,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恒心和决心没有变,反腐败斗争的恒心和决心没有变。”

西畴县委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县纪委监委召开机关干部职工会议,就《条例》修改和新增加的内容逐条逐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富宁县纪委监委结合“支部课堂”开展“每周一小时”集中学习《条例》的前后变化,实行月初学月未考,让《条例》入心入脑,不断增强业务本领,提升工作质效。州纪委监委派出水务、工信、交通等纪检组采取集中学习、网站做题自测等形式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积极在各被监督单位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

据悉,下一步,该州纪检监察系统将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专题采访、在线访谈、撰写理论文章、组织知识竞赛、开办专栏、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展示学习宣传《条例》的进展和成效。(吴桂艳  熊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