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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前8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19人次

发布时间:2018-09-08 08:06:31   来源:迪庆州纪委

今年以来,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挺纪在前,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抓早抓小,准确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廉政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在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通过州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干部廉政培训等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底线”“红线”意识。依托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共媒体等渠道,在重要节点及时向党员干部发布廉洁提醒,持续强化和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持续高压震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使命担当,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1至8月,共处置问题线索116件,立案29件32人;对3人进行留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其中县处级3人、乡科级5人、一般干部2人、其他人员9人。

据统计,1至8月,全州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1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7人次,占比81.5%;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2人次,占比10.1%;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7人次,占比5.9%;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人次,占比2.5%。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立足政治生态‘护林员’定位,切实做好‘护林’工作,注重早发现、早治疗,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及时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手段,使其红脸出汗,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动辄则咎,防止小病成大病、小过变大错。”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郑斌  赵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