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蒙自市坚持把巡察成果运用摆在突出位置,既要求有“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又加强综合研判,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本届市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发现问题363个,各党组织均已按要求进行整改。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巡察发现的问题及问题线索114人次,党政纪立案2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做实了巡察“后半篇文章”。
每一轮巡察,蒙自市均要求市级领导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程参与巡察反馈、整改、督导、验收各个环节。同时,建立问题和问题线索交办机制,分别召开巡察反馈会和问题线索交办会,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发现问题,一一移交问题线索和问题建议。纪委、组织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本着“谁的孩子谁抱走”的态度认领问题,对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摸底排查和清理规范。
为严把整改落实质量关、进度关、检查关,蒙自市实行被巡察党组织自行验收、分管联系的市级领导督促验收、巡察组实地验收、巡察办审核验收、市委批准验收的“五层验收机制”。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不积极主动配合,或整改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在约谈的同时发出黄牌警告,进行责任追究。此外,围绕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整改措施落实是否到位、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等问题,还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
蒙自市坚持“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制度漏洞,健全完善一项制度机制”的原则,按照“个性问题处理到人,共性问题寻找规律性建章立制到位”的要求,找准问题“症结”所在,对症下药,进一步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截至目前,通过巡察整改,已健全完善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制度》《市级领导“三包四联”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等10余项制度机制,有效解决了一些长期存在而没有得到解决的共性问题。(杨富东 马月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