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玉溪市华宁县监委对盘溪镇大寨社区党总支副书记严勇采取留置措施,至此,自市、县区监委成立以来,玉溪市市级和所辖的9个县区均已办理了留置案,其中市级3件、县区14件,在全省率先实现留置措施使用县区全覆盖,监察全覆盖震慑初显。
今年2月9日,玉溪市监委挂牌成立的第3天,就对市贸促会原党组书记、原会长莫晓顺采取留置措施,这是玉溪市监委成立以来的留置“第一案”。紧接着,峨山县、通海县、澄江县、红塔区、江川区、元江县、易门县、新平县监委先后办理了各地的留置案。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开以来,玉溪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推动纪委与监委职能融合、监委与执法司法机关协调衔接机制,制定出台相关工作规范,全要素、多形式、多层次实践试用12项调查措施,尤其把试用留置措施作为重中之重,第一时间挑选精兵强将,组成调查组,迅速锁定关键证据;案审部门提前介入,对证据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严格审核把关,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事实进行细致审查,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监察法颁布实施后,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加强执纪审查调查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作为办好案件的关键,采取课堂讲授、视频教学、场景模拟、实地演练等多种方式,对全市办案和陪护人员进行统一培训,确保办案业务精湛,程序准确无误,调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我们将按照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要求,做细做实每一个环节,确保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真正体现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成效。”玉溪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杨富东 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