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组织通报问责,感谢组织给予容错纠错的机会,在今后工作中将一如既往、依纪依法大胆地推进各项工作……”近日,当得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容错纠错机制让自己从轻处理时,勐腊县一名领导干部激动地说道。
今年4月,省委第十巡视组向西双版纳州移交了“关于反映勐腊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涉及县城滨江河道路工程未批先建等违法施工”的问题线索。州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
经调查,岩拉同志作为勐腊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志平同志作为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胡志利、董元卫两位同志作为时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副局长,在县城滨河路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对未批先建行为和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应招标未招标,没有制止、纠正,对应管工作或主管工作不正确履职,分别承担重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经州纪委、监委研究,鉴于该问题是在担当干事中出现、并没有谋取个人私利的情形,在启动对岩拉等4名领导干部问责后,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和《西双版纳州党员干部纠偏容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六个看”原则,对照纠偏容错条件和情形,分别给予从轻、减轻处理,并对调查结果客观公正透明地对本人进行反馈,为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舒畅工作,体现州委、州纪委监委对敢担当勇作为干部的真切关爱,激励干部干事担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勇于改革创新、善于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州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党员干部纠偏容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坚决纠正“多干多错、少干少错”的错误观念,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及时启动纠偏容错机制,对这次失误错误给予从轻处理,同时,也要准确把握界线,坚持有错必究、有过必改。以上案例中,对4名领导干部的问责,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坚决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纠偏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