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党规党纪只有在形势发展和实践需要中不断丰富完善,才能更好发挥作用。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标志着党中央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强调“两个维护”、“四个意识”,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关注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进一步总结提炼党的建设新实践新经验,凝练为纪律规定,让制度跟上了时代发展的步伐。
纪律就是党的生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我国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次《条例》中增写“两个维护”,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写“四个意识”,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并对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表现作出相应处分规定等。这一系列新增内容将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任何法规制度的生命力都在于执行。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人、党纪国法的守卫者,领会《条例》精神并执行好《条例》相关规定,成为了我们当下的重要任务。
“为学之实,固在践履”。我们在积极学习掌握《条例》精神的同时,一定要融会贯通,将学习运用到工作中去,充分理解党中央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提高依照《条例》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在依法履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上下功夫,运用好《条例》,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作用,把制度优势转化成治理效能。在党的领导下,忠诚、干净、担当,挺直腰杆、瞪大眼晴,勇于监督、秉公执法执纪,积极营造不断加强纪律建设的浓厚氛围。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陇川县纪委、监委 杨流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