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文山州纪委、监委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集中学习活动,专题学习贯彻和交流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条例》突出了“严”“快”“准”的特点,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干部要全面学习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一以贯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会议强调,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从职责定位出发,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变识度和贡献率。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支部会、室务会等多种方式,对《条例》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学深、弄懂、悟透、做实上下功夫。要广泛开展学习研讨、专题讲授、法规解读、案例分析等学习教育活动,为《条例》的全面实施做足功课。要学出更加过硬的政治素养,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科学内涵,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工作境界。要学出更加过硬的工作本领,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宪法、监察法紧密结合起来,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立足岗位职责、业务工作,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巩固,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两把“尺子”,努力成为纪法皆通的“通才”。要学出更加过硬的担当作为,把学习《条例》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重大成果、重要经验,不断坚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胜信心,保持政治定力、战略定力,恪尽职守,担当作为,齐心协力推进新时代文山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全州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做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已。监督者更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要慎用权力,必须牢固树立“有权不可任性”的意识,管好、用好、监督好执纪审查权和监察调查权,要以更严的标准教育、管理、监督干部,以刀刃向内、壮士断腕的勇气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要做严格执行《条例》的模范,加强自身约束力,从具体工作生活和学习抓起,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要及时转变思维、理念、工作、方法,把《条例》贯彻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具体工作中,切实维护纪律和制度权威。要全面执纪,提升能力素质,加强学习、思考和实践,把《条例》全面贯彻到位、精准适用到位。要严格执纪,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定,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田永灿 李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