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普洱市纪委、监委结合全市干部队伍实际,制定出台了《普洱市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将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纳入监督范围,逐条细化监督重点内容,让领导干部习惯在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办法》规定,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将作为干部述责述廉、民主测评评议、考察考核、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监督“社交圈”,重点监督领导干部在各种社交场合是否严格遵守党纪政务有关规定,讲党性、讲政治、讲原则、守规矩,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时刻牢记党员和干部身份,谨言慎行,自觉抵制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是否注重自身公众形象,有无耍特权、逞威风;是否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或搞官商勾结“傍大款”;是否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不该管的事项等。
监督“生活圈”,重点监督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是否严格要求,自觉约束亲属子女,践行廉政家风;是否弘扬家庭美德,保持家庭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和谐;是否身体力行,对家属从严约束;是否对家属的不良行为放任自流,有无配偶、子女和近亲属在管辖的地区或职权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以及搞利益输送和利益交换;是否按规定请示报告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等。
监督“休闲圈”,重点监督领导干部是否自觉保持健康情趣,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自觉遵守离开辖区报告制度,自觉抵制金钱、美色、物欲的诱惑;是否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有无贪图享受、奢侈浪费,与个人收入水平及当地普遍消费水平明显不符的高消费行为,违规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等行为;是否违规参加宗教活动,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等。(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