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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监督

发布时间:2018-08-31 07:30:02   来源:楚雄州纪委

自省纪委、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实施以来,姚安县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注重传达学习、完善机制、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的监督。

注重传达学习,营造舆论氛围。县纪委、监委转发了《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全县各部门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干部职工会等方式,坚持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学习讨论相结合,灵活多样抓好学习教育,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意见》的要求上来,自觉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学思践悟,带头转作风,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县纪检监察网站对云南省纪委、监委对《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进行转载,充分利用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并积极协调县委宣传部门、党校、媒体等新媒介,对《意见》作全面、系统的宣传和解读,提高知晓度,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工作落实。

注重完善机制,激励约束并重。制定出台《姚安县从严加强干部考核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全面实行季度考核,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纳入重要考核内容,将季度考核内容作为发放综合绩效奖的重要依据。建立综合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实行机关工资制度工作人员综合绩效考核发放相关规定的通知》《履行职责情况与年底一次性兑现县综合绩效考评奖金挂钩的方案(试行)》,实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与当年年底一次性兑现(不含逐月发放)县综合绩效考评奖金挂钩,促使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制定出台了《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实行容错纠错,激励干事创业。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攻坚年”活动,继续推进“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思想僵化、因循守旧,精神萎靡、缺乏激情,用权任性、胆大妄为等问题。

注重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制定《姚安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姚安县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健全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追责问责机制,敢于较真碰硬,继续用好谈心谈话和提醒、函询、诫勉等手段,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的若干规定。紧扣发展大局,强化监督服务大局,紧贴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大项目推进,积极开展脱贫攻坚整改问题、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等督查检查,让专项检查成为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加强工作问效问责,用好问责利器,紧紧盯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不作为不担当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形成震慑。今年以来,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13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且进行通报,其中,公职人员11人,村干部2人。(李孔明  罗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