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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乡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8-08-30 07:49:00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西双版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微信群、网站等平台进行原文转载,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网络、手机、打印原文等方式自主深入学习,在全州掀起学习热潮。

州纪委、监委组织干部逐字逐条对新《条例》进行学习并开展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要深刻认识中央修订颁布《条例》的重大意义,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贯彻,做好表率,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修订《条例》落到实处。

第四纪检监察审查室同志通过网络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此次《条例》的修订,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负责案件审查的同志,我们更应该学懂弄通,准确理解,为今后的案件审查工作奠定基石。”

景洪市纪委组织部干部利用网络平台认真学习党纪处分条例。这次修订《条例》,针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纪律处分规定,着力强化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纪律约束,促使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人民群众对于正风反腐的期盼是始终热切的,他们关注的也是我们关注的。《条例》让每名党员进一步厘清行为规范,知道什么该为,什么不可为。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查处侵害群众的行为,尤其是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勐海县同志边学边讨论着。

勐腊县纪委党支部第五党小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大家纷纷表示,《条例》的修订完善,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我们要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


   “《条例》共142条,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新修定的《条例》内容更丰富,增加了可执行性。对于加强党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维护党的纪律,促进每个党员干部干净办事、廉洁从政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推动作用。”景洪市党员干部表示。

景洪市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条例》。大家纷纷表示,作为纪检人,一定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使铁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真正把《条例》的要求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通过对新旧版本条例进行逐条对比查看学习,“新修定的《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彰显了铁的纪律,犹如一把高悬的“利剑”,时刻提醒领导干部敬畏手中的权力,守住底线,不触碰‘高压线'。我们要坚决遵循和贯彻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要求,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勐腊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同志如是说。(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