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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迅速掀起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热潮

发布时间:2018-08-30 07:46:02   来源:曲靖市纪委

日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曲靖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多种方式第一时间进行学习,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142条内容,和2015年修订的版本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曲靖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李建华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领学了《条例》的修订内容,并对下一步学习宣传工作提出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把学习贯彻《条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会泽县纪委、监委召开学习新修订《条例》专题会议,从修订的背景、主要修订内容、下步落实意见三个方面对《条例》进行解读学习。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干部通过网站、手机app等自学《条例》原文、修订前后对照表等相关内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也纷纷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条例》相关内容。

“《条例》的修改完全符合监察体制改革的需求,党内的纪律处分条例与法律有了更多的衔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逐条学习原文的基础上,要重点研习‘改、增、删’部分的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严格按照《条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真正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马龙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黄剑洲在组织学习时强调了学习要求。

麒麟区纪委、监委召开例会集中学习《条例》,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牛祥说到:“《条例》规定更加具体,清晰,对执纪者而言,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认真落实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蹄疾步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在《条例》中得到了体现,明确了广大党员的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我们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致力于《条例》的深入学习领会,责无旁贷地担负起使命任务,义不容辞地冲锋在反腐最前沿,以实际行动推动《条例》落到实处。”宣威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普靖带头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师宗县纪委、监委在微信工作群中第一时间转发了新修订的《条例》及其修订前后对照表,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我们党员干部不仅要遵守国家法律,更要遵守纪律规矩,把纪律的刚性约束转化为日常习惯。”师宗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雷龙应表示。

“党员干部摒弃宗教信仰,坚定‘又红又专’的理想信念决不是‘管住自己大脑’‘守住自己内心’的个人‘私事’,而是关乎自身党性是否纯洁、政治是否过硬的‘必答题’,决不能搞模棱两可、语焉不详,必须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做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忠实追随者,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条例》新增的处理规定,富源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汪丽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常补理想之“钙”,常筑信念之“魂”。

沾益区纪委、监委组织党员干部对《条例》进行了全文学习,讨论交流中,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邓跃东谈到,“每一个字词的修改都体现了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将忠诚履职担当,以新修订的《条例》为监督执纪问责的行动指南,在惩恶扬善、正风反腐中增加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要主动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当好学习《条例》的宣传员、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员,在学中做,在做中学,以实际行动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邓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