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监督范围扩大了,纪检监察权限增加了,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受的考验也更严峻了。对此,昭通市纪委监委以改革为契机,定规矩、立章法、抓落实、强实效,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改革伊始,昭通市监委成立后的第一次会议就研究出台了《昭通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规范》《昭通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议事规则》等4项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把标准树起来,让风气严起来。
尔后,昭通市纪委监委陆续出台《昭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从严从实管理规定》《昭通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昭通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昭通市纪检监察干部约谈制度》等一批制度规定,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进行良性引导和常态化监督,让监督“手电筒”既照别人也照自己。同时,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约法三章,在纪委全会上掷地有声地提出“对不担当、不负责的,必须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必须严肃查办;对执纪违纪、压案抹案、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案双查’”。
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昭通市纪委监委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严处,今年1月至8月,接受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2件,其中初核1件,函询谈话7件,办结3件,问责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