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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8-08-28 07:42:37   来源:丽江市纪委

8月27日,丽江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九次集中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议全文学习了新条例142条内容,详细解读了新条例的7个修改要点,11条新增内容和65条修改内容及整合的2条内容。在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基础上,会议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提出了要求。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是保持我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也是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根本要求。新修订的《条例》既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也是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既是全体党员必须牢记和遵守的行为底线,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执纪监督问责的最重要“尺子”。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对新条例先学先行,认真领会、深刻把握新《条例》内容,做《条例》的模范遵守者、坚定维护者和有力实践者,锻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纪律部队”;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中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要求贯彻到具体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严查腐败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抓紧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要切实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市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专栏等各类宣传媒体多角度、全方位迅速掀起学习新条例热潮,实现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学习宣传全覆盖,切实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使每一位党员干部进一步知晓、敬畏和严守党纪党规,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