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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狠刹“四风”突出问题 “三公经费”支出大幅降低

发布时间:2018-08-18 07:49:29   来源:普洱市纪委

普洱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有关具体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范和简化公务接待,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了公务接待中的铺张浪费等现象。

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规定、持续改进作风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从严从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级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吃工作餐、住普通间、不组织迎送、不层层多人陪同,进一步发扬亲民为民、节俭务实的优良作风,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发挥“头雁效应”。

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从加强业务检查、加强财政审计监督、加大惩处力度、加强接待活动的监督问责。市、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接待经费开支和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监督检查。普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发现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公务接待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发生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借机公款吃喝等问题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加强宣传引导,完善制度机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学文件、懂政策,明纪律、守规矩,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健全接待制度,细化实施办法,明确接待工作餐等接待开支标准,完善招商引资接待等其他接待管理规定,统筹执行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相关开支标准。强化接待管理,健全接待清单制度和接待信息备案机制,探索党政机关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工作。要开展宣传培训,举办接待管理专题培训,开展简化礼仪、节俭用餐主题宣传活动,多措并举推进制度落实。

2017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22265万元,与2013年支出48823万元相比,减少26558万元,下降54%。(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