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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坚持稳中求进 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发布时间:2018-08-18 07:50:53   来源:文山州纪委

今年以来,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上年度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制”督促整改,对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2个单位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开展诫勉谈话。检查8县(市)和32家州级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给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15人,启动问责调查2件。继续推行主体责任派单履职,建立一人一档,促进精准履行主体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廉洁从政和“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开展问卷调查、问卷测评,收集到问题和情况反映456个,开展提醒谈话225人。实行“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其余班子成员在年度责任制考核汇报会上述责述廉,面对面接受质询和评议,实现州管干部述责述廉全覆盖。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干部64名。

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第一轮“廉洁扶贫”专项行动党纪政务立案14人、问责12人,启动第二轮“廉洁扶贫”专项行动;把脱贫攻坚问题实名有奖举报机制延至2020年8月底,拓宽监督渠道;推行村务公开报备制度和资金监督台帐制度,对各类资金管理使用设置监督“探头”;建立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走访群众制度;了解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纪律作风、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强农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县、乡村走访群众2.1万余人次,收集问题反映593个,意见建议285条,提醒谈话17人,约谈26人,问责2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今年以来,共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373个,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188人(次),问责7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80起212人。

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梳理149条“禁令”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分别印发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2起6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9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在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办事窗口设立作风举报公示牌;继续加大“六个严禁”“小金库”等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紧扣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推进落实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整治“庸懒散拖”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累计问责党员干部196人。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制定的137条具体整改措施已落实130条,32项专项整治工作已完成31项,计划制定出台的36个制度文件已行文实施26个,移交的72件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已办结64件。稳步推进本届州委巡察全覆盖,共对2个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4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提级巡察,对2家州属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对上轮巡察的12家州级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督促指导8县(市)开展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165个。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大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涉黑涉恶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共接受信访举报73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58件,立案17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8人;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的76个问题线索全部办结,问责干部11人,提醒谈话26人;查处民生领域违纪违规问题19件2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顺利完成州、县两级监委顺利组建挂牌,加快机构、人员、职责、工作的融合磨合,对工作规范和内部监督管理进行流程再造,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实施“强基固本、能力提升、作风深化、阳光纪检”四项行动。持续深化“三转”,对县乡纪委“三转”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持刀刃向内,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举报问题线索17件,问责2人,组织处理2人,严防“灯下黑”。(田永灿  李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