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纪委、监委以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目标,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以“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强化监督管理,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2月初,顺利完成市、县区监委组建挂牌,全市监督对象达到11万人,监察对象7.5万人,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监察全覆盖。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相应的监察职能,全市11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全覆盖监督350个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深入推进巡察一体化建设,组建市委巡察办和6个专职巡察组。
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制定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先后召开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宣传教育、巡察等业务,重点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党纪法规知识培训,举办6期专题培训班,对1000余人次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不断强化纪法贯通意识,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
建立完善机关运转新的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研究制定《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分工建议方案》《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市纪委市监委执纪监督室和审查调查室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方案》等,用制度拧紧对自身的监督。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审查调查主办责任制、终身负责制,规范审查调查组组长权限,严格审核执纪监察方案、调查事项和措施。
同时,强化对监督执纪监察各环节的监督制约,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纯洁。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分析研判,坚决做到不护短、不遮丑,不搞内外有别。截至目前,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2件12人,党纪处分3人,问责9人。各级纪委监委在改革中深化、在实践中磨合探索,释放了“1+1>2”的改革成效。(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