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线索是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的源头和基础。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对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等作出硬性要求,推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发展,切实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518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483件,立案189件2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4人,刑事处理32人。
为把好问题线索入口关和研判处置关,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完善集体决策机制,从问题线索的入口到最终提出处理意见的出口,每个环节都须通过相应形式进行集体研究,做到审慎严肃,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违规决定监督执纪重要事项。同时,出台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办法,制作了执纪审查7个工作流程图和161个常用文书格式,严格落实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执行处置、办理情况反馈制度,每月与各承办单位按期对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在谈话函询中,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力求周密、严谨、高效,认真做好每一个问题线索的研判分析工作,为谈话函询做好准备。针对筛选出的有价值的问题线索,积极开展外围核实侧面了解,细致分析每个谈话函询对象的岗位特点和性格特征,结合反映的有关问题梳理出重点。
在案件办理中,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办案质量放在重要位置。对线索进行充分研究后,找准线索当中所反映的违纪违法环节,以成案率较高的环节为主线制定详细的初核方案。同时,根据情况及时制定外查内审方案,进一步深挖其他违纪违法线索。
此外,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还从公安、检察、法院等职能部门遴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且在法律、审计、金融、财会等方面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专业人才骨干,建立办案人才库,实行统一管理和调配,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和业务技能,为案件查办工作提供人才保证。(杨富东 杨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