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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8-14 07:57:43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月26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迪庆州进行了巡视。2018年4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迪庆州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谋划发展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贯彻十九大精神‘上热下冷’。十九大召开后,迪庆州各级党组织仅满足于及时传达精神和文件会议安排,用通俗形象的民族语言开展宣讲工作不足,少数民族群众普遍听不懂、不完全理解十九大精神”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全州掀起新一轮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州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关于组建迪庆州“党的十九大精神”少数民族语言宣讲团的通知》《关于在扶贫攻坚一线坚持一手抓十九大精神宣讲一手抓扶贫政策解读的通知》,抽调了30名政治素质好,能熟练运用藏、傈僳、纳西、彝、白等少数民族语言的领导干部和理论工作者,组成一支稳定的宣讲团,深入城乡村寨,直接面对少数民族群众,用通俗形象的民族语言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截止目前,宣讲场次达210余场,受众达15万余人。二是深入开展“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主题教育。分3期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参训党员干部587人。组织开展了万名党员干部进党校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活动,全州累计开展各类培训班69期,累计集中轮训党员9817名,培训党员超过3.4万人次。选派州委党校教职人员24人次到州直各部门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确保了每名党员干部轮训到位。同时动员全州793名驻村工作队员,边抓扶贫边抓十九大精神宣讲。

2.针对“结合州情谋划发展不足。州委议大事、抓大事、谋大事不够,存在重维稳、轻发展的思想。2015年至今,州委召开专题工作会议36次,其中安排部署全州经济工作3次、维稳工作23次。谋划发展、培植财源力度不够,财政自给率2016年为14%、2017年为7%,财政自给能力逐年下降”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迪庆州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中共迪庆州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建立州委每季度研究一次经济工作,每月研究一次扶贫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听取一次州人大党组、州政协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和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汇报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下发《州委常委会议2018年度议题计划》,将有关重点工作有计划的列入常委会重大决策。三是研究下发《5个重点产业推进组成员名单和迪庆州重点产业发展领导机构工作规则的通知》,由州委、州政府领导担任各产业推进组组长,明确各推进组和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重点,有力推进旅游文化、高原特色农业、水电产业、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形成重点突出、全面发力,齐头并进的产业发展格局。加强对重点产业的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因地制宜布局和推动重点产业发展。建立州委常委联系重点项目建设、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工业经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城镇化建设工作制度。四是紧盯国家支持藏区发展的重大项目规划和“三区三州”规划。积极开展《规划方案》中期评估工作,结合迪庆脱贫攻坚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规划项目,提出了迪庆香格里拉口岸机场查验基础设施建设等20项事关迪庆发展和稳定全局、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列入《规划方案》并上报国家发改委。有效激发社会资本,先后向社会发布118个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示范项目,梳理完成48个计划招商引资重点推介项目,积极与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进行洽谈对接,推动大项目建设。

3.针对“上轮巡视整改工作不够到位。对上轮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12条意见中,‘香格里拉国际品牌可持续开发和永续利用’‘ 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管理混乱’‘香格里拉滑雪场项目沉睡不醒’‘ 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等五个方面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紧紧围绕“世界只有一个香格里拉,香格里拉在云南”,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策划组织开展系列重大主题宣传活动,与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经济日报》《云南法制报》《云南民族时报》签订了合作事宜,通过2018年端午赛马节和第十届康巴艺术节等重要节庆,充分宣传展示迪庆改革开放40年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升“世界的香格里拉”品牌。开展“世界的香格里拉”微视频大赛,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全面展示和推介新时代云南藏区安居乐业、家园秀美、民族团结、文明和谐新藏区良好形象。加大对迪庆藏区建设省级和国家级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影视拍摄基地、民族文化体验、歌舞演艺、文化生态村、“金木土石布药”等民族民间工艺品、体育品牌赛事等产业项目投入力度。以“一部手机游云南”成功上线为契机,大力宣传迪庆旅游节庆、冬季旅游。二是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规则(试行)》《迪庆藏族自治州州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完成了“一网三平台”硬件建设,全面实现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进场交易项目电子化开评标,实现了公管局建起来、连起来、用起来工作目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规定,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对信息公告进行审核后再发布的要求,及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发布。三是组织开展了第一轮香格里拉市城区违法土地专项整治工作,共立案调查182起违法行为,立案行政案件102起,查处102起;依法收回土地186.6亩,罚没款27.67万元,摸底调查3亩以上空闲大宗土地70余块,约280余亩,目前正在核实。按照州、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计划于2018年7月前启动第二轮香格里拉市土地市场整治工作。四是确立了精准定位滑雪场运营模式,通过招商引资、股份制合作、开发冬季旅游等方式解决“沉睡”问题总体思路,由旅游投资集团牵头,制定滑雪场运营方案,将滑雪场作为冬季旅游开发的主攻内容。6月5日,州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冬季旅游促销方案和滑雪场项目运营的问题,争取年内实现滑雪场营业。五是制定重要会议年度计划和州委、州政府年度发文计划,坚决改进会风文风,切实改变“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现象。坚决把住发文关,切实控制发文数量,压缩文件篇幅,提高文件质量。下发《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中共迪庆州委督查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精简文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对严肃会风会纪提出明确了要求。采取书面督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开发区和州级部门落实精简文件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依法治藏观念不够强”的整改情况

4.针对“落实上级政策不严肃。至今未落实到位公务用车改革和2017年职工工资调整政策”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中共迪庆州委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工作意见》,凡是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列入州委常委会会议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和贯彻落实。巡视整改以来,每次州委常委会都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精神,紧密结合迪庆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向省委报送报告及处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按要求向省委报告年度全面工作、重要专项工作、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重要指示决定情况、重大专题情况等报告事项。二是全面兑现了2017年职工工资调整政策。三是研究制定了《迪庆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计划于2018年内完成州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并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和乡(镇)行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5.针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有差距。州委结合藏区实际研究维稳工作不够深入,隐患苗头化解不及时,依法治藏观念不强。各级干部对维稳工作思想认识不统一,工作方法手段单一”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推进“三村七进一行动”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制定完善《法治迪庆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研究制定了实施督查、述法、约谈等系列配套措施,对“法制七进”再细化、具体化。二是在全州集中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实行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清单责任制,明确化解事项、化解责任人、化解时限,坚持每月一排查一交办一化解。开展了巴拉格宗5.1音乐节、香格里拉端午传统赛马节、德钦第四届梅里100耐力赛等重大活动风险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安排部署各项安保维稳工作。三是制定《迪庆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规定实施细则》,加大领导干部培训力度,在各级党校教学课程中开设维护社会稳定专题培训内容,有力提升了领导干部维稳意识和工作水平。

(三)关于“‘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6.针对“涉及全州部分重大项目的决策事项,州政府向州委汇报不够。如:2015年至2017年州委常委会,没有听取丽香铁路、丽香高速公路建设情况汇报,州委也没有研究过其他重点建设项目”问题的整改。

一是州委严肃对待2015年至2017年州委常委会,没有听取丽香铁路、丽香高速公路建设情况汇报,州委也没有研究过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的问题,把每季度听取州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列入《州委常委会年度议题计划》。二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中共迪庆州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议事规则》《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州委常委会听取州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和“三重一大”事项作了明确规定。从2018年第二季度起,州人民政府每季度向州委常委会汇报经济运行工作情况不少于一次。凡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财政收支有重大影响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产业建设、保障民生等领域的重大建设项目,都要提交州委决策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方面

7.针对“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015年至今,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专题学习过意识形态内容,州委党校没有意识形态专题培训课程。4G网络未开通,新媒体、融媒体发展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州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传达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州《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州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州委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班子成员担负 “一岗双责”的职责。修订完善《州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将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列入州委常委会议题,并及时向省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下发《关于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补充通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二是积极与省通信管理局、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对接,进一步扩大开通4G移动网络覆盖面,全州基本开通4G网络。三是严格落实《中共迪庆州委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下发了《州级党群部门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州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结果“双用”。出台了《关于在巡察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将各级各部门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政治巡察重要内容。四是制定《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托迪庆日报社、迪庆州广播电视台“两个支点”,切实推动内容生产、传播渠道、技术平台、机制体制、经营模式“五个深度融合”。

8.针对“宗教领域阵地管控存在风险隐患,执行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有关规定不到位,对信教群众宗教政策宣传引导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迪庆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运行机制》《迪庆州维护稳定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控机制》《迪庆州维护稳定工作边界协作联动长效机制》《迪庆州维护稳定工作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迪庆州维护稳定工作宣传教育引导机制》《迪庆州维护稳定工作社会稳控网格化管理机制》《迪庆州维护稳定工作情报信息集中研判机制》《迪庆州维护稳定工作宗教领域长效机制》等八项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州委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县、乡两级党委每月至少研究1次,各级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至少研究1次的维稳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按照省委统战部关于 “一网两单”工作要求,加强对宗教场所的依法管理。围绕“八坚持八创建”标准,组织开展“和谐寺院”创建活动活动。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迪庆州关于正确处理宗教领域热点问题的意见》,积极化解宗教热点问题,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9.针对“网络信息管理存在漏洞。经抽查全州51个部门门户网站中有8个网站内容超过1年未更新,‘香格里拉门户网’被恶意篡改不能正常打开”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了《中共迪庆州委网信办关于完善网信工作联动协作机制的通知》,督促政府各部门加强网站网络维护,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对“僵尸网站”给予关停整改或注销处理。二是协调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云南分中心将全州新闻网站、政府部门主要网站纳入日常安全巡视范畴,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不定期向州委网信办提供安全报告,及时通知涉及单位进行整改。三是深入开展2018“清朗”专项行动,及时协调处理违规违法信息,加强对全州新闻网站监督管理。

10.针对“队伍建设滞后,网络舆情管控不到位,香格里拉市11个乡镇没有配备专职宣传委员。百度随机搜索涉及旅游负面情况链接超过100万条,抽查的121个旅游负面热门博文、视频都没有网络队伍予以正面回应。对469名党员干部随机问卷调查中,反映州委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需要‘提高思想认识’的有362人,占77.2%;需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的有255人,占54.4%”问题的整改。

一是由州委分管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委和州级机关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州委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督查,并严肃督促解决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抓好整改落实。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作为每年年底州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州委常委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对全州各县市乡镇宣传委员配备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下发了整改意见通知,计划对所有乡镇以配备副科级非领导干部的方式配备专职宣传委员。三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网络管理员队伍建设,把全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支部宣传委员纳入网评员队伍,认真组织开展网络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四是加强社会稳定、旅游市场、生态保护、民族宗教等方面的舆情监测、收集、研判、上报工作,准确研判舆情传播趋势和范围,针对性地开展引导或处理工作。

(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措施不强”的整改情况

11.针对“工作重视不够。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到位,州政府由一名副巡视员分管脱贫攻坚工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继续坚持州委常委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习脱贫攻坚政策、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坚持把脱贫攻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中来谋划推进。制定《迪庆州“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回头看实施方案》《州、县市、乡镇各级主要领导抓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州、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一个月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挂乡厅级领导每月到挂联乡(镇)调研指导不少于3天、每月听取包村单位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每季度向县市领导反馈挂联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不少于1次,挂包帮干部每月到扶贫点开展扶贫工作不少于3天的工作机制。二是调整充实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州委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基础上,州委由专职常委负责脱贫攻坚工作,州政府由1名副州长负责脱贫攻坚工作。并从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纪委等部门抽调了一批作风硬、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2.针对“脱贫政策落实有偏差。部分基层干部、群众对扶贫政策一知半解,政策落实不平衡。贫困户退出政策执行不严格,全州仍有11774户45567人‘应退未退、应脱未脱’。走访民族混居的香格里拉市金江镇、维西县塔城镇,政策落实不到位,非贫困户满意度不到50%”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千堂党课下基层” “百名讲师上讲台”等活动,加强对脱贫攻坚和惠民政策解读,全州300余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为党员群众宣讲脱贫攻坚政策。充分利用综合平台和云岭先锋手机APP中党务政务公开、民情速递模块和手机短信群发功能,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和解读,累计发布党务政务公开信息1万余条,发布手机短信28万余条。全面推广农村党员冬春训、“3+x”月度学习和云岭先锋夜校集中学习,采取视频教学方式,学习宣传各地脱贫攻坚有效做法,听取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对脱贫政策的权威解读,累计收听收看群众达5万余人次。结合迪庆先锋网、迪庆先锋手机报、迪庆先锋微信公众号和“高原党旗红”专栏,及时发布有关脱贫攻坚中央精神、政策解读、案例分享等内容,宣传报道脱贫攻坚一线先进人物事迹,累计发布各类专栏115期。二是认真落实《迪庆州关于开展“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以贫困村为单元、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全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建档立卡户进行了再排查、再对比。全州排查出漏评52户、144人、错评177户、639人,错退13户、41人,漏退468户、1561人,新纳入8户、23人,返贫3户、14人。三是强化脱贫攻坚专项督查行动,紧盯巡视反馈意见较为突出的县市和乡镇进行督查。按照《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香格里拉市、维西县分管扶贫工作的党政负责人进行约谈,香格里拉市、维西县分别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金江镇、塔城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

13.针对“产业发展‘小、散、弱’。市、县产业发展不均衡,龙头企业少,部分乡镇村级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脱贫成效不明显,脱贫后的农户后续产业发展不稳定,持续增收困难”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农业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下发了《迪庆州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助推精准脱贫工作方案》,建立了产业扶贫挂联制度,紧紧围绕农产品市场供给,做好产业指导和技术服务。抓住国家支持“三区三州”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申报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争取产业园项目资金1000万元。二是按照“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积极争取和安排项目资金、搭建农业投融资平台,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切实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单一的根本问题。成立了中药材、葡萄、食用菌、花卉等产业行业协会,把重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产业致富能手等纳入会员单位,进一步凝聚了各产业发展的合力。筹备成立果蔬、养殖2个协会。积极与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对接,举办了全国第三届羊肚菌大会、维西兰花节、云南省中药材行业协会年会,进一步提升了我州产业发展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为切实坚决我州扶贫产业发展“小、散、弱”的问题,香格里拉市提出了实施“十家”工程;维西县以藏地天香酒业有限公司、兰草药业公司、碧罗雪山公司、嘉祥公司等龙头企业为主,积极发展中药材、冰葡萄种植、蜜蜂养殖、特色畜禽养殖等,不断扩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规模。德钦县依托香格里拉酒业公司、酩悦轩尼诗酒业公司等县级龙头企业,进一步加大葡萄产业提质增效,积极发展中药材、油橄榄种植、蜜蜂养殖等特色产业,加快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三是采取以奖代补、安排项目、贷款贴息、实施集体经济项目等方式,紧紧围绕“龙头企业+基地(养殖小区)+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集体经济+农户”等模式,不断完善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扩大特色产业的生产规模,提升了贫困村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水平,积极带动了贫困户脱贫致富。利用上海帮扶迪庆的契机,积极组织全州30名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到上海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特点,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现场培训,确保每个贫困农户掌握1—2项增产增收技术。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需要,积极开展转移就业技术培训,不断提升贫困群众农牧业科技应用水平和就业转移技术水平,促进贫困农户增收致富。

14.针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扶贫领域违法违纪问题突出,骗取、套取、挪用国家扶贫项目资金现象频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构建扶贫资金、财政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和监督评价体系。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意见》,指导各县市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增强乡镇财政监管能力。二是结合省财政厅“三大检查”工作部署,组织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分级分口负责,开展扶贫专项资金大检查行动。围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分配、拨付、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贪污、套取、骗取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重点,对2017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存在问题整改和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完成了对香格里拉市的跟踪检查,同时启动了对德钦县的跟踪检查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扶贫领域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的原则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严惩扶贫资金违纪违规问题。5月31日,召开了全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扶贫领域“五级联动”工作机制运行以来,全州共受理群众诉求2461件,办结2422件,办结率98.4%。2018年以来,全州共排查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4件,问责1个党组织,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问责8人;分6批次通报了16起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形成了有力震慑。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基层党建薄弱”的整改情况

1.针对“基础党务‘虚化’现象突出。部分州直部门、县市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重业务轻党建,‘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学习教育流于形式。在2016年度全省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迪庆州综合评价为‘一般’最低档次。对2017年排查出的213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缺乏扎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深化“书记抓、抓书记”工作要求,逐级开列州、县、乡、村、组五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层层签订2018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基层党建巩固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重要内容,采取清单化管理、项目化实施、随机式督查、点名式通报方式,加大推进、督查、考核力度,切实解决好基层党建“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二是加大对党员培训力度。制定下发了“千堂党课进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工作方案,制作29部电教片,为常态化党员教育培训提供教学资源。严格落实迪庆州党员教育培训轮训规划,每年由州级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进行集中轮训,县级对村组干部进行全员轮训,由乡镇牵头对农村党员进行全覆盖培训。三是抓实“三会一课”制度。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制作下发《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2500余册,促进“三会一课”规范化。四是深入开展“迪庆藏区基层党建整顿提升”行动。持续用力抓好州委《2016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中所提的整改措施,定期分析评估工作成效,深查细找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采取挂图作战、逐项销号方式,抓好整改落实。五是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的实施方案》,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评定标准、步骤程序、整顿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规定,并以完善组织设置、配强领导班子、抓好问题整改为重点,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和分类定级,全面了解掌握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摸清底数,找准问题。经排查,全州倒排确定了280个软弱涣散党组织。

2.针对“各领域党建推进不平衡。机关党建‘灯下黑’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州委对城市、国企、‘两新’组织、学校等领域党建工作研究不深,督促指导不够,整体推进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注重统筹谋划抓落实。严格按照省委“基层党建巩固年”的部署要求,结合迪庆实际,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创建“红旗党组织”等贯彻意见,继续开展后进支部整改工作。州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1次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各县市、开发区和州直各党(工)委每季度向州委组织部书面汇报1次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年初安排部署、每季一督查、半年一报告、年底述职评定等措施,统筹抓好机关、学校、国企等各领域党建工作。二是持续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三联三促三帮”活动,切实解决好“两张皮”的问题。结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和机关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建立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把机关党建责任落到实处,在州直机关单位着力打造12个州级“红旗党组织”,创建一批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机关党建整体水平。三是定期督查抓问效。认真贯彻落实《迪庆州基层党建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州、县、乡每季度对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1次督查。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和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点对点下发了整改通知,抓好整改落实。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底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挂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关于“党员干部管理不严,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弱”的整改情况

3.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偏松偏软。部分党组织对党员管理缺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少数党员在发生群体性事件时,丧失立场,甚至带头违法”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认真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结合深入开展“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主题教育,在全州范围内分领域分行业开展“党员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行动,积极推广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做法,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干事创业、发挥作用。二是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狠抓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农村党员坚持党员标准,严守党章党规,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加强对党员的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三是从严抓实发展党员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严格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强化基层党委和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的领导把关作用,严把入口关和程序关,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两新”组织人员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力争2018年新发展党员中致富带头人、优秀青年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等达60%以上,年龄40岁以下不低于80%。

4.针对“基层党务干部能力素质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遍存在文化素质偏低、年龄偏大、履职能力弱等问题。如,全州1026个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578名,占56.3%,50岁以上的384名,占37.4%”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县市认真制定村党组织书记分析研判工作方案,逐村摸排、分析研判,对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责的村党组织书记坚决调整撤换,每年调整工作在9月底前完成。对存在带领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力弱、办事不公、管理混乱,组织生活不正常,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村党组织,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加大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培养选拔、激励保障力度,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优秀退休党员干部等方式,配齐配强各领域兼职党务工作者。二是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建设。由乡镇党委具体负责,每个村确定不少于2名35岁以下优秀人才作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信息库,一人一档,动态调整,跟踪培养。在各乡镇建立青年人才党支部,将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优秀后备干部、青年农民党员纳入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由乡镇党委进行直接培养。三是分级轮训基层党员干部。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州级层面对村(社区)党总支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进行了全覆盖集中培训,举办了全州基层党务干部示范培训班,调训了一批基层党务干部。县级层面对乡镇组织委员、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了全员轮训。乡镇对村组干部、党员进行了1次集中轮训,不断提升基层党务干部能力与素质。四是继续实施“迪庆藏区村干部素质与学历双提升行动计划”。计划在云南开放大学迪庆分院对全州年龄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政治素质较好、有培养前途的村干部和部分农村致富带头人,组织实施每期10天左右的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的能力素质。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5.针对“选人用人有偏差,存在部分干部‘带病提拔’后被查处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在扶贫、生产、维稳一线选拔“敢担当、有作为”的四有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围绕“六个严格”着力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严格推荐提名,实行党委(党组)集体推荐提名、领导干部署名推荐提名、全额定向民主推荐等制度。严格任前审核,落实“四必核”要求,前移审核关口,做到动议即审,该核早核。严格酝酿决定,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干部和岗位实际,充分征求相关领导、部门意见。严格公示试用,实行任前公示,新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的干部一律进行公示。严格任前谈话,对每批新任领导干部都由组织部开展任前谈话,由纪委开展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二是持续开展违规选人用人专项整治。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以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为载体,对违规选任干部、“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带病提拔”等方面的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和部署,并将专项整治工作列为经常性工作,督促全州各级各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力度,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严守纪律不放松,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对州委第五轮被巡察单位开展了选人用人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就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工作提出整改要求。三是改进和加强干部考察工作。着力选准用好干部,强化精准考察识别。多渠道识别了解干部,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的接触干部,开展经常性分析研判,全面深入掌握干部情况。严格执行《迪庆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守则》,加强和改进干部考察工作,提高干部考察质量,强化任前审核把关,考准考实干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州干部考察工作,按照《迪庆州干部考察员队伍管理办法》,及时充实调整干部考察员队伍,不断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四是制定出台了《迪庆州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规定》《对重点工作责任领导的工作预警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洁回复工作程序。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州委听取汇报不及时。迪庆州委至本次巡视结束时仍未听取2017年8月至11月开展的八届州委第三轮、第四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问题的整改。

一是州委第一时间迅速行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认真反思和深刻剖析州委巡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强化对巡视巡察工作的统筹谋划。2月4日,州委书记专题会议认真听取了八届州委第三、第四轮巡察情况报告,6月5日,专题听取了八届州委第五轮巡察情况报告,并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将巡察工作重要事项纳入州委常委会、州委书记专题会议、州委理论中心组会议议题,州委先后审定和下发了《中共迪庆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迪庆州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中共迪庆州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等规范性文件,不断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2.针对“巡察整改不严肃。八届州委第一轮、第二轮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不严肃、不认真。存在个别单位党内通报、整改报告未用党委文件下发和上报,而使用行政文件。个别主要负责同志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整改情况。个别党委未按要求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前四轮巡察整改环节存在的整改不严肃、不认真,主要负责人未报告组织整改情况、没有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问题,组成2个专项检查组对州教育局、州农牧局等12个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加强督促整改。二是进一步加强州委巡察机构队伍建设,成立了5个巡察组,每个巡察组编制4名,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巡察专员1名,联络员1名。充实完善巡察人才库,全州巡察人才库37人,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充实。

(二)关于“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的整改情况

3.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严。至今仍然存在,部分参公管理人员在企业任职领取高额年薪情况。对存在‘带病提拔’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不到位,追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迪庆州“谁分管谁监督谁谈话”工作办法(试行)》《中共迪庆州委常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迪庆州人民政府党组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由州委、州政府班子成员带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覆盖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及时修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治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三是进一步做好参公管理人员在企业任职领取高额年薪的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成立问题线索调查组,深入企业、人社局、国资委等部门走访座谈、搜集资料和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对州开发投资公司运营、参公管理人员在岗、薪酬领取、人员身份、人员分流意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摸底。制定《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企业任职违规领取薪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干部本人意愿及人岗相适原则,由州委组织部会同州国资委对处级干部进行清理,由州人社局会同州国资委对科级干部和行政工勤人员进行清理。对继续在企业任职的,按规定办理行政、工资接转手续,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党政机关各种待遇;对不在企业任职的,办理免职手续,给予妥善安置。对11名参公管理人员在企业领取薪酬情况,制定合理的清理方案,区别合理合法收入和违规收入部分,对违规收入部分进行限期追缴。四是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迪庆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加大“带病提拔”干部的倒查,对存在“带病提拔”的情形严肃追责问责,抓好相关问题整改,持续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三转’不彻底,监督不到位,运用‘四种形态’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结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加强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日常监督工作,有力增强了监督实效。二是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坚持忠诚干净担当,严格监督执纪监察”专项教育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学习大讨论活动,查找差距,堵塞漏洞,着力解决“三转”不到位的问题。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上半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71人,占85.5%;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8人,占9.6%;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3人,占3.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1人,占1.2%。三是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举办全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2期,着力提升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的能力。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云南省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不断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四是修订完善了《中共迪庆州纪委 迪庆州监察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试行)》《中共迪庆州纪委 迪庆州监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中共迪庆州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试行)》《迪庆州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中共迪庆州纪委书记专题会议事规则(试行)》《迪庆州监察委员主任专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规定,纪委监委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更趋规范。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方面

5.针对“十八大以来,少数单位和部门仍然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个别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各种补助、报销个人电话费、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州级领导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将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对全州各级各部门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私设“小金库”及公款私存、违规旅游、“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等十个方面问题进行了重点抽查。三是制定了关于开展2018年春节、五一等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方案,通过手机短信、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文件等形式发出纪律提醒,重申纪律要求,先后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期间组成工作组开展明察暗访,坚决防止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四是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对州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升级改版,组织966名干部到州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对968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培训。适时通报省、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五是修订完善了《迪庆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四风”问题整治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87—8222031;邮政信箱: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8号州委巡视整改办公室,邮政编码674400;电子邮箱:dqzwz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