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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8-13 07:48:34   来源:云南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1月24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西双版纳州委进行了巡视。2018年4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西双版纳州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上轮巡视仍然存在需整改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要求,以查处“三类人”为重点,“六大纪律”一并审查,坚决查处腐败问题,曝光典型案例。对2015年至2017年反映州管干部、县管干部和基层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排查清理出问题线索信访举报件1154件,办结1151件,正在办理3件。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627件,处置问题线索1260件,立案876件1032人,结案86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1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6人。2018年以来,受理信访举报221件,处置问题线索90件,立案审查调查39件5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0人。二是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问题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法违规案件。认真清理、排查十八大以来反映公共资源交易中违规插手干预、围标、串标、跑风漏气、在交易中重流程、轻管理、领导干部担任评标专家等问题的信访举报线索23件,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办进行约谈,加大监管力度,破获串通投标系列案。三是坚持正风肃纪。把纠正“四风”作为每轮巡察重要内容,围绕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开展专项巡察和纪律检查,形成反“四风”常态化,同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办理群众诉求机制,严肃整治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46件28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4人、组织处理180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11件。2018年以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4件2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问责6人。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涉及我州问题整改和省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问责22人,上报典型案件1件,并公开案件查处情况。四是扎实推进农垦改革、边境稳控等工作。紧密结合本轮巡视整改工作,深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全面落实边境管控工作措施,扎实开展边境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总体上实现社会稳定、边境安宁、边防巩固,各族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州委迅速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干部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传达学习。由州级领导牵头,围绕30个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找准工作着力点。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采用“五用”工作法,集中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1000多场次,其中,专门组建宣讲团36个,宣讲280余场,听众达14000余人次。编译发放少数民族语音和文字版党的十九大报告、新《党章》。组织专家学者做好理论阐释,开设理论专栏,收集刊发社科理论文章70余篇,开展宣传文艺巡演106场,使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站、进宗教活动场所。举办11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全州739名处级干部、3885名科级干部参加集中轮训。举办宗教界人士等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掀起各行各业学习研讨热潮。研究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西双版纳跨越式发展的决定》,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在“学”上深化拓展,注重领导带头示范,州级主要领导、30名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走上党校讲台,进行专题辅导,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用身边发展变化振奋干部士气。突出先进典型引路,把廖俊波、召存信、岩嫩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作为生动活教材,用崇高精神激励党员向上向好,用优秀典型引领党员创先争优。全州206个党委(党组)、4538个党支部召开学习研讨会。着力在“做”上深化拓展,坚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州委常委班子抓起、州委常委严起、州委委员做起,率先垂范、作出表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格要求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以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对执行“三会一课”质量不高的325个党支部限时责令补课,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三是着力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2条措施,州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治工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24条整治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州动员会安排部署,共召开22次旅游综合监管联席会议,研究分析重点难点问题。狠抓专项整治,将46家以接待旅游团队为主的旅游购物场所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统一管理,取消并收回18家星级牌证,取消8家旅游购物场所推荐单位,开展演艺、游船和水上项目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完善监管体系,实时动态监管全州62家旅行社和915名持证导游,发布“红黑榜”2期,对31家企业(含导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研究制定《西双版纳州旅行社设立内审标准》等标准化制度,启动州旅游行业协会申报组建工作。组建执法队伍,在成立州旅游警察支队基础上,挂牌成立县市旅游警察大队、旅游巡回法庭和旅游工商联络站,在16个景点景区所在地派出所加挂旅游警察中队并设执勤点。畅通诉求渠道,进一步强化全州旅游投诉平台2122323和110接处警平台互动,实行“双受理”和“双通报”。开展诚信评价,出台实施“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办法”和实施细则。持续推进“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建立税控管理措施,全力推进“一店一票”工作、推行率100%。强化管理责任,州委、州政府每两个月听取一次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汇报,各县市区参照州里做法开展工作,将旅游市场监管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每季度进行一次量化考评。2017年4月以来,共立案查处涉旅案件316件,下达行政处罚金511万元,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16家,暂扣导游证12人,“12·21”案件当事人受到法律严处。目前,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游客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教育培训的学习内容。2018年以来,州委开展集中学习4次,县市和州直部门党委(党组)分别开展集中学习3次以上。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结合更加紧密。《州委常委会议2018年度议题计划》中涉及意识形态方面7个,2017年度全州综合考评中意识形态工作综合考核权重,县市区由4%提高到5%,州直部门由5%提高到8.6%。二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日常督查和专题督查。召开州直宣传思想文化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灯下黑”整治工作会。组成2个专项督查工作组,深入12个乡镇、试验区、园区和州直单位开展工作督查,把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机制。每年4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新变化新情况,每半年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截至目前,州委已召开3次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召开了第一季度分析研判会。

(四)关于“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正视问题,压实责任。州委深刻反思、认真检讨,痛定思痛,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将巡视反馈的问题与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省委书记陈豪西双版纳扶贫调研座谈会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文件中指出的系列问题一起统筹考虑,一并推动整改。先后召开州委常委会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专题会议和工作推进会议,研究、部署和督促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类汇总和梳理细化,明确了9大类28项共性问题、6大类9项个性问题,并结合目前开展的脱贫措施“户户清”和县级项目库建设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二是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州级领导带头到县市督促落实整改情况,约谈了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的县党政主要领导和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责成其向州委、州政府作出了严肃书面检查,并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整改。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建立周报制,督促加快在建扶贫项目进度,不定时现场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每月对支出进度慢的县市进行通报批评。2018年4月30日,各县市结转资金已全部清零。5月30日至6月8日,对勐海县各乡镇扶贫资金报账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专项巡察。在对勐海县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纪律检查中,发现问题50个(条),下达整改通知13个。州委第二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了13个州级行业扶贫主责部门、2个县市、4个贫困乡镇和386个贫困自然村,发现问题397个,问题线索14条。每月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检查。2018年1至5月,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67个,移交167个,处置94个。截至目前,全州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件14人,党政纪处分10人、问责4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扶贫领域案件19件24人。在对“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专项检查中,随机抽查了13个乡镇26个村委会,共召开培训会42场次(397人),指导修改完善信息2553条。三是聚焦重点,突出实效。通过采取建立问题清单、签订脱贫攻坚责任状、全员轮训一线扶贫干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工作队员管理、定期实施督查、实行整改销号等措施,深入开展“转作风、大调研、真整改、促落实”专项行动,有效解决了贫困对象识别和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贫困退出质量不高、产业就业扶贫薄弱、“挂包帮”定点扶贫和驻村扶贫工作不扎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不够等群众反映强烈、直接影响脱贫成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补齐了贫困户在住房、教育及人居环境等方面的民生短板,确保了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实效。制定的37项整改措施中,31项已经完成整改、占84%,其余6项措施正在全力推进。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建责任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责任。抓实责任主体,按照州委《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意见》,召开19次州委常委会、3次州委全委会、3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10次现场推进会、2次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会,推动县市区、乡镇(街道、农场)党(工)委每年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至少1次。抓实党建责任清单,2018年4月至5月已制定下发《州委常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县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6个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抓实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制定下发《西双版纳州基层党建督查通报实施办法》《西双版纳州党建督查员管理办法》,选聘3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为“基层党建督查员”,开展1次交叉检查、1次随机督查和4次专项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抓实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基层党建履责、问责、通报机制,将年度考核评议与督查通报结合,把督查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和考核加分,对受到通报批评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约谈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统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围绕“基层党建提升年”目标要求,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374个,成立基层党组织46个,全面完成村(组)活动场所建设,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组)24个,扎实推进“红旗飘飘”工程、“军警民共建”活动及“星级党建示范校”创建工作。扎实抓好党建扶贫“双推进”,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抓实扶贫工作队员监督管理,基层党建工作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通过组建群团组织党建联系点、建立51个工委委员党建联系点、选派197名党建指导员等方式,使全州“两新”组织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出台《“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切实抓好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和使用工作,推进“两新”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全州社会组织覆盖率为70.3%,比2017年全省平均水平高0.4个百分点。三是着力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业意识。启动全州第三轮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将整治对象延伸至乡镇(街道、农场)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创新党建活动载体,持续推进“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创建工作,对党建工作基础好、教育教学质量好的创建学校采取包校制、联系制等盯紧跟踪推进。在“两新”组织党组织中深化“四个不能忘”“双强六好”“双亮双强”活动,选育7个省级、31个州级“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使同类党组织学有榜样、比有对象、赶有目标。出台《机关农村“两新”组织党组织结对帮扶、互联共创活动实施意见》,制定《在边境乡镇开展“机关军警企村”党建联建联创活动实施方案》,促进党政军警民关系深度融合发展,稳固边疆党建长廊。四是抓好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西双版纳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方案》,将“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严格执行“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日”“支部主题党日”等执行情况。对全州“两新”组织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制定达标创建工作计划表,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2018年将完成100个党支部达标创建目标任务。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全州领导干部上专题党课3162人次,54000多名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基层党建年度考核由2016年的“一般”提升为2017年的“良好”等次。

(二)关于“干部管理问题较多”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规划引领。严格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队伍建设相关规定。进一步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委的精神,落实好《西双版纳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方案》《西双版纳州加强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西双版纳州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注重班子整体功能与干部民族、年龄结构的结合。在换届和班子调整中,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中央、省委有关规定配备。对干部结构达不到要求的,均不予审批。对于个别比例偏低的少数民族干部,在严格选拔任用标准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发掘、识别和任用。州管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出缺时,留出名额,限期配备。对目前还没有配备少数民族干部的4个州管领导班子,机构改革后将及时配备。为加大正处级、正科级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力度,拟从州直部门和县市直属部门选派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增加三类干部数量。二是注重针对性培养干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能力为抓手,通过请专家授课、本地干部讲解、挂职干部谈体会、学员作交流的方式,推动全州举办各类培训班105期,培训干部13000余人次,选调147名干部外出培训,其中厅级干部49人,处级干部32人,科级及以下干部59人,专业技术人员4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3人,在省外举办培训班7期,培训干部347人次。通过培训,既增长了知识、交流了思想、学到了经验,又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鼓舞了士气。三是严格规范干部办理提前退休工作。针对我州申请提前退休干部较多的问题,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中组部《关于防止县乡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意见》有关规定,对干部提前退休仔细甄别、严格控制。四是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的宣传力度,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列入培训内容,使各级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对党和组织保持高度忠诚。党的十八大以来,9名干部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问题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其中,2018年以来有1名。

(三)关于“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三重一大”的量化标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形式和“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有章必循、有据必依;启动《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州人民政府履行行政职责和政治领导责任的体制机制,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政府。二是督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好议事决策会前酝酿,不临时动议重大问题和事项,对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杜绝出现采用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方式进行,切实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自查自纠。州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要求县市区、州直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自纠。6月中旬,州纪委、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委州直机关工委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国土、住建、扶贫、水利、林业、教育、卫计等7个部门进行了重点抽查。二是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印发《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工作方案》,2018年6月初,州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组对各部门自查工作情况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修订《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6-2020年)》,对“三个汇报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切实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解决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八届州委已开展五轮常规巡察和两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其中,2018年开展了第五轮常规巡察和第二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及时移送处置462个突出问题和32条问题线索。四是注重提升巡察队伍业务能力。2018年3月28日召开巡察业务培训会,邀请省委巡视组领导进行专题辅导授课,共计20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2017年,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被省委定为优秀等次。

(二)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完成监察体制试点改革工作,持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实现监察对象全覆盖。二是强化警示教育。改版升级州级警示教育基地,目前已组织58739名党员干部职工接受警示教育。2018年以来,共有236个单位10100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同时,邀请了省纪委有关领导授课,对130余人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三是督促责任落实到位。县市区、州直部门按照要求将主体责任清单、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报州纪委备案,并进行了重点抽查。四是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矿产开发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力度;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两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系统持续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近年发现的16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制发9项制度规定。2018年1至6月,共查处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7起。

(三)关于“部分干部作风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准备工作,组织完成《老一辈革命家党建论述选编》征订工作。二是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监管。认真履行纪检部门函询、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谈话、班子“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所分管科室同志谈心谈话制度,把小问题化解在萌芽之中。认真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将中央《规定》及省委《实施细则》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把推进干部“下”的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切实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落到实处。2018年5月4日,州纪委、监委下发《西双版纳州党员干部纠偏容错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6种情形可容错免责。三是督促整改落实。针对“为官不为”典型问题,通报问责相关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考勤、党员积分、收发文管理等制度。八届州委第四轮巡察将工作作风作为重点巡察内容,指出了存在突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出台州级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见等制度,严格执行《西双版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西双版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在接待工作中严肃接待纪律、加强执纪监督,不搞变通不打“擦边球”,守纪守规做好每一次接待工作。按照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强化2017年以来各项相关审计、巡视整改结果的运用,对州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州纪委监委备案。二是认真做好代缴个人所得税。全面清理补缴全州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以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453.66万元。三是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四、其他方面

关于“农场改革遗留问题多”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深化农垦改革。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推进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指明了方向。明确景洪农场、勐捧农场、勐满农场为全州综合改革试点单位;黎明农场、景洪农场企业化改革已初见成效,典型材料已于2018年5月21日上报至农业部;勐捧、勐满2个试点农场已于2017年底前恢复企业挂牌。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向广大职工、群众全面宣传中央、省委、州委系列农垦改革文件精神,在《西双版纳报》头版刊登全州农垦改革发展工作经验成效系列报道7篇。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景洪农场、勐捧农场、勐满农场、黎明农场、南联山农场、曼沙农场的农场改革实施方案已印发执行,其余6个农场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新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逐步形成。四是促进农场调整产业结构。根据《西双版纳农垦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加快各农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五是推进各类产业示范园(区)建设。目前已建成农业部“橡胶标准化抚育示范区”21个,面积2万余亩,投入资金840万元;建成“农业部列入特色热作示范园建设项目”1个,面积6760亩;建成省级“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项目”2个,争取到项目资金150万元。建成环境友好型生态胶园3万余亩。2018年,已申报农业部“橡胶标准化抚育示范区”8个,“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项目”2个,正在建设之中,待上级年底前验收。六是实施农场保障性住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1至5月,垦区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改造累计下达30896户,占垦区总户数的45.77%,中央和省级资金投入46344万元进行危旧房改造,投入18203.2万元用于新修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加之公租房、廉租房项目的实施,使垦区住房问题得到了较大改观。七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垦区12个农场均设党委,下设76个生产队,870个居民小组,有基层党组织1036个,党员11301人,从事党务工作人员3200余人,实现党组织在各生产队、居民小组全覆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91—2146829;

邮政信箱:景洪市宣慰大道65号西双版纳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666100;电子邮箱:bnzwx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