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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8-13 07:47:22   来源:云南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3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文山州进行了巡视。2018年4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文山州委反馈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年度州委全会报告重要内容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列入州委常委会会议议题计划,每年专题听取、研究生态文明建设不少于2次。州委九届四次全会对“持续建设绿色文山、洁净文山、美丽文山”进行了全面部署。2018年5月24日、6月6日,九届州委常委会第50、51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了全州贯彻意见;听取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整改工作。将新发展理念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州委2018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州委书记童志云作了《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中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重要讲话,对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共组织开展专题学习321次;举办生态文明建设培训班17期,7714名干部参加培训。

制定出台《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十项行动”总体方案》,着力解决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改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574个,划定州级禁伐区22个,关停工矿56处,关闭规模养殖场17户。先后印发《文山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文山州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文山州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进一步规范全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在州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将生态文明建设指标权重提高到10%,对履行环境保护不力的,班子和主要领导不得评为优秀。印发《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认真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转办问题,共接收转办环境问题举报件29批76件,现已办结76件,追责问责46人;认真调查核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5个问题线索,拟对16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划定禁养区、限养区1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制定印发《关于州县(市)两级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18年开始,实行州县(市)政府每年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重大环境事件及时报告。印发《文山州历史遗留砷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现场督查指导,实行处置工作周报制度,及时掌握处置情况;文山市8个遗留砷渣堆存点,已完成2个堆存点的场地平整;马关县已累计挖掘运输遗留砷渣4220余吨。

成立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视问题整改专项工作组,制定下发《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组织拆除涉及矿山企业的10处21个点;私挖滥采废弃矿点6处8个点、选矿厂1处2个点正在开展恢复设计,待获批后组织生态恢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严把矿业权审批源头关,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推进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印发《文山州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山州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治步骤、完成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编制《文山州河湖库渠分级目录》,明确全州河长制实施范围,分级设置各级河长,实现河湖库渠全覆盖。制定河长巡河、督察、河长会议、信息报送、信息共享、考核问责和激励、建设验收等7项制度,全力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将盘龙河文山城区段划分到文山市60家单位实行分段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各责任河段进行清理、巡查、管护。2018年以来,累计清理河道106.9公里,涉及水域面积256.5万平方米,清理河岸垃圾、河道杂草及水面漂浮物48吨;加强涉河(湖)旅游开发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规划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印发《文山州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对全州工业园区开展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尽快建设完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已建成4个片区按工业集聚区规划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其余园区正按规划环评批复和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安装并网监测装置;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建成前,继续加强园区现有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确保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二)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州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质量的意见》,从科学确定议题、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会前材料分送、会议审议、办理反馈等环节规范议事决策程序,确保州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在会前有足够时间审阅议题内容,对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科学的审议意见,对议题从始至终参与研究决策,切实做到“四个提前”“两个倡导”(提前把握政策、提前了解情况、提前熟悉材料、提前深入思考,倡导平等讨论、倡导讲真话说实话),不断增强州委常委会议事水平和决策能力。

(三)关于“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2018年以来,分别召开7次州委常委会会议、5次州政府常务会,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认真落实《文山州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滇黔桂石漠化片区文山州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6—2020年)》《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弘扬“西畴精神”聚力脱贫攻坚的决定》,压实“四级书记”抓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强化州、县(市)、乡(镇)、村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主体责任、挂包责任,凝聚力量、合力攻坚。围绕贫困县摘帽5项指标、贫困村出列10项指标、贫困人口脱贫6项指标,对2018年计划摘帽的砚山县和西畴县出列的295个贫困村、16.2万脱贫人口进行查缺补漏。目前,已建立查缺补漏责任清单,明确补齐缺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2018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补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全面达到脱贫指标。

建立州脱贫攻坚指挥部扶贫工作分析会议制度,对脱贫攻坚重点和难点问题,每月定期分析、统一调度,研究提出办法措施,推动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将麻栗坡、马关、丘北、广南、富宁5个县的脱贫攻坚工作,纳入2018年度专项巡察范围,同时选取14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机动巡察和提级巡察。截至目前,已对马关县、广南县开展了专项巡察,对4个乡(镇)开展了机动巡察;对砚山、西畴2县4个乡(镇)开展提级巡察。对脱贫攻坚履职不到位的2县党政主要领导和州级行业扶贫部门责任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对扶贫工作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问责处理79人,提醒谈话172人,诫勉谈话38人。

聚力以三七为代表的药业、以水电铝材一体化为代表的矿电产业、全域旅游业等绿色扶贫产业,成立全州旅游、三七、水电铝材产业发展3个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文山三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在筹备召开全州三七产业、旅游业发展大会,高位推进重点产业发展。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50万吨、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90万吨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围绕三七、烤烟、辣椒、甘蔗、木本油料、畜牧等特色产业和水果、茶叶等优势产业,全力构建“一村一品、多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的特色产业发展体系,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一批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品加工、服务基地。预计今年全州建档立卡户、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16.39万亩、饲养畜禽出栏75.32万头(羽)、稻田养殖0.5万亩以上,实现农业产业脱贫人口8.7万人。

制定出台《文山州整合资源促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整合各职能部门培训项目,加强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现已组织各类培训12.7万人次,新增转移就业26.1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4.28万人。2018年4月23日,召开全州弘扬“西畴精神”聚力脱贫攻坚现场会,动员全州人民大力弘扬“等不是办法,干才有希望”的“西畴精神”,齐心协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组织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贫困群众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感恩意识明显提升。研究制定《文山州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将乡风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形成村民自管、自治新格局。严格落实中央、省、州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明确资金精准使用和监督管理;各县(市)按照“一年一编”原则,围绕脱贫攻坚规划、目标任务、脱贫需求,修改完善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现已整合到位财政涉农资金24.26亿元。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整改情况。认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州委常委会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文件、讲话情况,对未组织传达学习的已列入2018年6月20日至22日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从思想上增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州委常委会会议议题计划和州委主要领导专题调研计划;建立州委常委分片联系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州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州委班子成员带头担起意识形态工作“一把手”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研究制定《中共文山州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印发《文山州2018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2018年度全州意识形态工作考评指标》,指导全州各级党委(党组)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巡察、督查重点内容,纳入全州综合考评重点指标,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在州委宣传部组建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临时机构,明确州委宣传部1名副部长主抓网信工作,并选派专职人员抓好具体工作,做到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制定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制度,对全州重点网站负责人及州、县(市)网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建立网宣员队伍,保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运转。健全完善新闻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新闻采、编、播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三审”制度;按照管人、管事、管导向相统一的要求,印发了《文山州关于压实党管媒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全面加强党对新闻舆论的监管。修改完善《文山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及保密审查实行分级管理;抓好《文山州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机制》的贯彻落实,采取人工和技术手段,加强对各级政府网站的日常监测,确保问题发现及时整改;聘请第三方对全州政府网站进行监测,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做好安全防护。

对州政府网站关于张田欣的有关讲话、活动文章、图片及新闻共计225条进行清理查删,同时对州内所有政府网站涉及张田欣等违纪违法人员讲话、活动文章、图片及新闻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查删。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清查张田欣等违纪违法相关人员信息的通知》《关于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以辖区内图书馆、书店、农家书屋等出版物市场和星级宾馆、景区民宿、特色客栈等公共场所为检查重点,全面清理销毁辖区内涉及白恩培、仇和、张田欣等违纪违法相关人员的文章书籍、图片书刊和影像资料,查删销毁张田欣等违纪违法相关人员信息图书、讲话稿、文章、图片、宣传版面、新闻稿件资料1929份。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以案为鉴,从思想认识上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人余毒,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识别判断并自觉抵制反对“圈子文化”,自觉净化政治生态。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违规播出挂角广告”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人员对播出的广告进行全面审查清理,坚决清除违规广告和挂角广告。在全州广播电视系统组织开展《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全州广播电视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严格落实节目(广告)审查和重播重审制度,抓好广告引进、制作、播出审查审核工作,依法依规发布广告,不定期全程监听监看,强化广告播出监管。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情况。已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云南省实施办法纳入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第四次集中学习。印发《文山州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一单四制”操作规程(试行)》,全面推行组织生活通知单、公示制、报告制、通报制、全程纪实制的组织生活“一单四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印发《2018年度州委常委会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把州委常委会班子成员讲党课列入党建责任派单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内容;印发《关于做好省、州基层党建第二季度综合督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将州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综合督查范围。印发《2018年度州委常委会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6个清单的通知》,明确州委常委会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到分管联系的单位督促指导1次基层党建工作,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联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制作提醒函,印送州委常委会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做好工作提醒。

认真执行省委《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意见》和州委《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党务工作者具体责任。组织开展基层党建综合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点对点通报,对工作任务落实缓慢的县(市)委组织部进行了集中约谈。先后印发《文山州“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基层党建巩固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文山州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责任和措施;组织召开全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对基层党建各领域重点工作再部署、再推动;研究制定《文山州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组织人员到州直机关工委、州扶贫办、温州商会、大同集团等单位进行“点对点”指导,有效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把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作为年度综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倒逼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8名县(市)委书记、16名州直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作出综合评价,并将综合评价意见逐一进行反馈,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综合评价为“一般”的1名州直党(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纳入“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实行月提示制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按要求抓好学习教育。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党组织〈议事规则〉〈工作规则〉清理报备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决策规则、决策程序和表决形式,确保党组织规范有序运行。组成8个专项检查组,对各县(市)和32个州级部门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严肃问责追责。印发《文山州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实施方案(试行)》,明确9类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现已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建立12716个基层党组织达标创建台账,2018年计划完成达标创建5037个。

编辑《文山州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应知应会手册》《文山州基层党建工作台账目录》等“易”党建手册,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升党务工作实际操作能力。印发《文山州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方案》,分级分类分领域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全员轮训,州级将举办10个专题共17期培训班,计划培训3800余人,现州级已举办2期,培训533人;县(市)举办179期,培训6975人(次)。制定下发《文山州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州级将举办18期培训班,年内计划完成在职在岗普通党员总数80%的培训任务,现已举办6期,培训党员3150名。各县(市)按照每年普通党员进乡(镇)以上党校脱产培训不低于党员总数20%、时间不少于3天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培训,现已举办252期,培训党员28479名。制定出台《文山州防止党员失联六条措施》,进一步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管理等工作,共排查出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2962名,经查找取得联系2863名。稳妥慎重开展信教党员专项排查和教育处置工作,向全州各级各部门作出通报。将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开展巡察监督。

(二)关于“干部管理从严从实不够”的整改情况。印发《文山州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办法(试行)》,及时梳理制作在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8年、10年的处级干部名册,建立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37名处级干部台账,对每个干部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分析研判,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结合日常干部人事调整,报请省委组织部同意,已对4名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以上的处级干部进行了交流,其余干部将积极向省委组织部请示汇报,分期分批进行调整。制定出台《文山州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从严从实管理非领导职务干部,有效激发干事创业激情。对非领导职务干部遵守上下班纪律、执行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截至目前,采取电话抽查的方式对243名州管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抽查了解。在2017年州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将非领导职务干部与实职领导干部进行同等考核,考核为优秀的非领导职务干部8名,占优秀人员的3.62%。

(三)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整改情况。研究制定《文山州培养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待征求意见后按程序报审行文实施。2018年以来,州委调整了3批干部,提拔转任重要岗位13名,其中:基层和脱贫攻坚一线干部11名;年轻干部7名;壮族干部3名,苗族干部1名,彝族干部2名。

(四)关于“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建设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纳入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采取专题学习、集中讨论等形式,将“两项法规”纳入重点学习内容抓好学习。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期分批对838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核实,目前已经完成查核比对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了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等列为重点内容,进一步增强州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7月28日,召开州委九届五次全会,以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为主题,研究出台关于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定,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坚持州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工作情况制度,围绕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州委政府重要工作落实、党建工作、巡视整改等内容向州委、州政府班子成员及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党组书记进行派单,切实做到精准派单、精准履职。对州级领导、各县(市)和48个州级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抓实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印发《关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抽调人员组成8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和32家州级部门贯彻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文山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等重要制度的情况开展全面检查,督促整改问题77个;运用报告制度和问卷测评收集反映问题805个,开展提醒谈话345人(次),通报曝光1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在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中,对被巡视巡察发现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单位扣除相应分值,并对问题突出的党委(党组)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为“基本合格”的2个单位,对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召开了党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查找存在差距,提出整改方向。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通知》,组织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云南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文山州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充分运用文山州警示教育基地、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廉政教育馆、文山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场馆,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正确识别判断、抵制反对“圈子文化”,自觉净化政治生态。目前,已有62个州级部门、435个县(市)级部门、100余个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开展了警示教育。围绕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是否正确认识白恩培、仇和案件的危害性,是否对照案例作出深刻剖析,是否制定具体整改工作措施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检查,对认识不到位、剖析不深刻的14个单位的部分班子成员,要求派驻纪检组督促整改到位。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七个有之”等行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均同步审查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对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6起违反政治纪律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对2014年以来州纪委参与州级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进行了全面清理,不再参与36个议事协调机构;对县(市)、乡(镇)纪委落实“三转”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督促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参与议事协调机构、乡(镇)纪检干部兼任其他工作情况进行清理规范;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支持纪委“三转”不到位的1名党组织负责人给予谈话诫勉问责,并在全州范围内通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和州委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完成州、县(市)两级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任务,实现对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完成人员转隶、资产划转、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依法产生州、县(市)两级监察委员会,实现对全州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研究出台《关于赋予乡镇(街道)纪检机构监察职责的指导意见》,明确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制定出台《中共文山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试行)》《中共文山州纪委常委会文山州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中共文山州纪委文山州监察委员会公文行文及处理办法(试行)》,对纪委监委议事决策、公文处理等进行规范。加强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查、党风政风监督等部门的工作力量,分别设立5个执纪监督和5个审查部门,占州纪委监委内设机构的73.08%,人员占68.24%。

认真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南省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加强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关数据收集,适时掌握州委、州政府,州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党委(党组)、行政班子成员和各县(市)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同级班子成员、下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约谈、谈话诫勉的情况;建立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常态化工作督导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州、县(市)实践“四种形态”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判,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收集整理近年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的典型案例并汇编成册,印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借鉴,推动实践“四种形态”工作落实。

健全完善《州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制定州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年度谈话提醒计划,将州委主要领导与常委班子成员、常委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经常性的提醒谈话列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确保“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积极发挥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与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沟通联系,落实好线索移送制度、追逃追赃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程序,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和管理力度,对问题线索严格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坚持集体审议案件,审查与审理分离,严把案件入口关、审查关、程序关、执行关、教育关,确保案件质量。对各县(市)纪委监委2013年以来案件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41个。严格执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备案案件办理办法》《文山州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查办法(试行)》,制定备案案件办理规范,严格按程序办理备案审理案件,统一量纪尺度,公平公正量纪,确保州、县(市)办理同性质案件在量纪上均衡。研究制定《州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试行)》《州纪委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州纪委派驻机构年度考核办法》《关于赋予州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能的意见》,加强对派驻机构履职情况的监督,规范监督执纪审查工作程序,确保依纪依法履职;组织开展强基固本、能力提升、作风深化和阳光纪检行动,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关于“工作作风不实、抓落实不力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先后印发《中共文山州委2018年度研究推进重大问题重要决策文件和重要会议活动安排意见》《关于建立州人民政府文件会议活动年度计划制度的通知》《2018年州委文件制定计划》《文山州文风会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州级会议活动审批管理制度》,在全州全面开展文风会风专项整治工作,严格管控文件制定和会议活动,全力整治“文山会海”。今年1至7月,州委、州政府制发文件407个,同比减少4个;召开会议90次,同比减少22次。印发《文山州州级督查检查活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督查检查活动;研究制定《文山州检查考评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考评项目、考评方式、考评分类、指标设置、评价体系、结果运用等内容,突出结果导向、目标导向,严控综合考评,清理和取消一般性工作考核、业务性考核以及横向交叉考核,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深入开展“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专项行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实施办法》,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决策和执行全过程,在全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强化领导干部随机调研和专题调研,规范调查研究工作,杜绝调查研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对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共问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党员干部231人,对91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同时,拟在全州组织开展“转作风、尚实干、比奉献”专项教育活动,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推进全州各级各部门紧盯事业,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促进发展上。印发《关于设置纪律作风监督告知牌的通知》,对告知内容、举报方式、制作规格、设置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截至7月,全州各级各部门共设置《纪律作风监督告知牌》1900余块,州县(市)纪委共收到投诉34件,办结率100%。严格落实《云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结合全州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工作完成情况,加大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力度。2018年以来,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共调“下”干部22人,其中: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7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涉枪涉爆案件、群体性事件预防、非正常上访专项治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全力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完善《文山州招商引资管理办法》,从招商项目提出、包装、行业准入、评审论证、企业审查、协议签订、责任追究、退出机制等环节进行规范,加大招商风险防范力度,重点围绕企业资信、项目准入、协议审查等内容开展审查工作;建立完善项目评审、决策机制,成立评审(决策)小组,按程序开展工作。加大对违反党纪党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侵害投资者利益等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四)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和通讯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兼职取酬等违纪现象屡禁不止”的整改情况。梳理中央、省、州关于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通讯费、公款送礼、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违规兼职取酬等相关规定31个,汇编成册印发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围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通讯费、违规公款吃喝和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奖金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4个县(市)和21个州级部门开展了专项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15个。从中央、省、州颁布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制度条规中,摘编党员干部不能触碰的“禁令”149条,编印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按照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召开会议、违反工作纪律等11类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开列明令禁止的问题清单,明确“不该做、不能做、不准做”的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反对“四风”的表率。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42件60人,通报曝光19件,收缴违纪资金117.75万元。制定出台《关于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州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取消已经审核通过的8个因公临时出访计划。

(五)关于“一些领域和岗位腐败问题和廉洁风险突出”的整改情况。对廉洁风险突出的13个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约谈,通报巡视反馈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对如何抓好下步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认真梳理近年来发生在各部门、各行业的典型案例,集中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对2017年度被州委巡察的28家单位党组织进行廉政风险防控专题业务培训,督促各部门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发挥州纪委派驻纪检机构的作用,指导各部门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各级各部门落实“六个严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发言”和“四个不直接分管”专项整治等情况纳入检查内容,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11个。研究制定《文山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围绕全州重点产业发展,着重从用地保障、税收支持、财政扶持、金融服务、人才支撑、招大引强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文山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跟踪协调机制》,对重大招商项目,明确州、县(市)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推进计划等内容,加强跟踪协调,解决招商项目在洽谈、选址、落户以及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合同约定推进。按照文山国际汽车城项目规划方案,完善项目规划布局,推进该片区尽快建成投入使用。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和专项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坚持“小金库”清理查处工作常态化,加大“小金库”惩处力度。制定出台《文山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各级政府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抓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实行州、县(市)两级“四班”领导每人挂钩联系2户以上民营企业,每年到联系企业调研不少于2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6—2133183;邮政信箱:文山市华龙北路1号州委州政府办公区D332—2室,邮政编码:663099;电子邮箱:wszwx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