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昭通市委书记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汇报了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综合情况和第五轮巡察工作方案,7个巡察组分别作了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市委巡察机构坚持原则、敢于亮剑,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发现了问题、推进了整改,真正起到了巡察应有的作用,值得充分肯定。会议同意各巡察组的巡察报告。
会议强调,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巡察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要坚持整改落实不放松,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切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要压实整改责任,特别是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要继续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地反馈给分管的市领导,并请市级领导参加分管部门的巡察反馈会议,亲自对整改落实提要求,以此来倒逼市级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要加强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要一查到底,抓好线索的处置,实事求是地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市委巡察机构要加强整改落实的督促检查,确保问题线索没有搞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人教育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制度建设不完善不放过“四不放过”。对弄虚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的,报市委严肃处理。要加强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深入研究,查找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治理水平和能力。
会议要求,要坚持“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全面深化政治巡察,坚定政治方向不动摇、推进上下联动不止步、实现全覆盖目标不松劲,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贴近昭通实际开展巡察,特别是要围绕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深入了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问题和民生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敢于担当负责,切实提高巡察监督的质量。要加强全市巡察工作的统筹领导,推进市县巡察工作一盘棋开展,积极探索开展提级式、交叉式等巡察,破解基层监督难题。要落实县区巡察工作规划、计划、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巡察机构报备等工作制度,努力提升县区巡察工作水平。
据了解,市委第四轮巡察组建了7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市委宣传部等14个单位开展巡察,共召开座谈会20次、听取被巡察单位汇报23次、开展个别谈话407人次、接待来访6人次、接受来信来电175件次;发现问题线索23件;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问题163个。(柳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