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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8-12 08:12:22   来源:云南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1月2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楚雄州开展了巡视。2018年4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楚雄州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不强”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一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要求和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不深不透,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州委会议多、讲话长、文件多,抓落实的时间少。近三年,虽然GDP平均增长在10.5%左右,但增长速度主要靠基础设施投入推动,州委2015年确定打造‘三(产业)基地’,现石化产业未成、冶金产业较弱、绿色产业不强,县域经济薄弱、高新产业不多不大,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不高导致经济发展基础薄弱,‘十三五’规划确定的2017年GDP突破1000亿元目标没有实现”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以学习成效指导实践。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进行了再学习、再讨论,并作为各级各类党员干部培训班、理论研讨班的重要内容。对全州各级党员干部开展关于“一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要求等方面的政策理论测试。同时,贯穿到彝州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转化为楚雄实践,提出“1133”发展战略。

二是加强督查调研。在全州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把各级各部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开展了19个专题调研,编印《楚雄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调研报告汇编》《楚雄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文件汇编》,下发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学习。

三是坚决整治大而化之的文风会风。州委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办法》,州委常委班子带头大力倡导一线工作法,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创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经验在一线总结、典型在一线推广、作风在一线转变,确保有足够的时间抓落实。加强发文的统筹,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巡视整改以来以州委州政府名义召开会议同比减少25%,印发州委主干文件同比减少12.5%。

四是加强州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定不移实施“1133”发展战略,坚持以“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谋划部署推动工作。大力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打造“三张牌”,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强壮大县域经济,加强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抓实“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坚持“两型三化”“五链统筹”“一突出两打造”,加快推进“2+5+3”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创新型楚雄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继续开展科技入楚活动,与云南大学、云南农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成功签约,重点在产业发展、彝族文化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干部培训、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1—5月,全州共47户企业被列为省级第二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对象,已有9县市成立了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全州新发展市场主体11633户,净增各类市场主体6500户。

五是坚持落实好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认真推行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510”“810”“构二破三”“调二提三”“四个服务团队”“四项支撑工程”“三进企业”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盘清锁定目标任务账、任务支撑账、时序账、差距账、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账、质量效率动力账6笔账,坚持领导挂图指挥、部门挂图作战、统计等综合部门挂图监测,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做到以条条目标支撑总体目标,以块块目标支撑全州目标,以时序目标支撑全年目标,以年度目标支撑“十三五”目标,确保各阶段目标任务完成。一季度GDP增长10.8%,增速并列全省第三位。

2.针对“领导深化改革不力。州委深改领导小组履职不到位,机构、人员‘空转’,工作力量薄弱,未认真落实抓深改的政治责任,严重影响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深改任务的推进”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压实改革责任。审议通过了《中共楚雄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2018年度议题计划》《中共楚雄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等18个改革性文件,全面加快推进改革工作。将全面深化改革纳入州委重要工作进行季度督察,截至6月19日,州、县两级共开展各类改革督察108场次。

二是理顺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重新修订并印发《中共楚雄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楚雄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等3个文件。积极做好组建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统筹研究推进改革工作机构设置和工作力量配备等工作。

三是紧盯关键环节、实现重点突破。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抓好《中共楚雄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和《中共楚雄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台账》确定的66项重大改革任务和202项改革事项的落实,持续从供给和需求双向精准发力,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重点在“破”“立”“降”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3.针对“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不严。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严重失职问题时有发生,全州没有一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的整改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州各级开展了绿色发展理念专题学习,各级领导干部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二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印发《楚雄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强化水土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河长制;禄丰、大姚省级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已按要求建成并投入运营;编制《楚雄生态文明州建设规划》,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申报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进度。目前,长江经济带环保审计反馈的20个问题已整改5个,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牟定县历史遗留含镉危险废物处置等9个处置工程已取得阶段性成效。10县市已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范围,19个计划关闭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已关闭和搬迁13个,其余6个问题正加快推进整改。严肃查处双柏绿孔雀栖息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处理干部9名,叫停项目20个,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得到加强。

四是严格执行《楚雄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和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追责力度,不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开展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

(二)关于“党管意识形态要求不落实”的问题

针对“‘四种责任’不落实。存在‘4个未纳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列入州委和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第四次学习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11个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进行集中专题学习,进一步深化认识,提升敢抓敢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知责明责,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修改完善了《楚雄州2018年度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由州委与10县市委、州属党委(党组)签订。各县市委、州属各党委(党组)也分别与下属党组织签订,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向基层党组织延伸。

三是压实责任,实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年”建设。制定了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年”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州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州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选题计划、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计划。

四是建章立制,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制定实施《中共楚雄州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办法责任分解》等4项制度,严格管理,规范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严格审批,加强社科理论阵地管理,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三)关于“脱贫攻坚‘精准’功夫下得不足”的问题

1.针对“州委对脱贫攻坚重视不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发布后,州委一直未研究出台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对县市‘动态调整、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工作指导和督促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强力强势推进,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2018年完成10万贫困人口脱贫、269个贫困村出列、4个县摘帽的年度目标,多次召开州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州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领导小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采取“一个清单、两个责任书、四个考核办法、五项工作机制、六个专项行动”的系列措施,扎实推进全州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党政“一把手”责任制。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制定印发了《楚雄州2018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责任清单》,修订完善《楚雄州县市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等4个考核办法,实施了《楚雄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分析研究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制度》等制度,动员全州各级党员干部组成“十万扶贫大军”,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动态调整、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工作的指导。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实施“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专项行动,以开展“提精神、强本领、硬作风、抓保障、严纪律、齐攻坚”6个专项行动为支撑,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

2.针对“稳定增收的措施还没有做实。对贫困户的产业帮扶多为送鸡苗、鸭苗、猪仔等老套路,缺乏真正长效脱贫的产业支撑”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规划做实稳定增收的措施。坚持长短结合,因地制宜,抓实脱贫攻坚县级项目库建设。把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助推产业扶贫、提升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开设“乡村科技讲堂”、开展农村移风易俗等四项工作作为定点帮扶单位的硬性任务,切实增强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

二是积极采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精准帮扶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产业扶贫和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明确产业扶贫目标任务。1—6月,全州共投入产业扶贫项目资金11.33亿元,共有5056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户18.25万贫困人口发展扶贫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覆盖率达到97.2%;培训贫困劳动力9.36万人,新增转移建档立卡劳动力3.96万人,并与上海、福建、浙江、广东、江苏等省外沿海发达地区的200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劳务协作关系,在福建省厦门市和广东省鹤山市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务工作站”。

3.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到6月底,全州2016年搬迁任务竣工率完成94%,入住率完成94%,建新拆旧率完成39.9%;2017年搬迁任务竣工率完成84.2%,入住率完成60%,建新拆旧率完成34%,其中牟定县2016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600户2106人,竣工率、搬迁入住率均达100%,建新拆旧率达24%;姚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共712户2763人,竣工率、搬迁入住率均达到100%,建新拆旧率达到94.7%。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8年,全州计划实施20000户“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到6月底第一批任务开工建设10371户,开工率为103.7%,竣工4820户,竣工率48.2%。其中牟定县、姚安县“四类重点对象”和“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全部实施完毕,并搬迁入住。

三是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州2016年和2017年两年共实施125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所有按规定应完成的项目集中安置点规划、实施方案批复、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等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

4.针对“影响满意度的问题尚未解决。在党建与扶贫‘双推进’和‘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活动中,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扎实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和“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专项行动,印发《楚雄州脱贫攻坚政策汇编》5000册,分级开展干部轮训9.2万人次,完成9万余户贫困户的干部“帮扶卡”、政策“明白卡”、收入“明白卡”的建立和上墙工作,进一步增强贫困群众的思想认同、工作认同和情感认同。

二是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等“1+6”系列文件规定,开展党建促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做实事、真履职”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建水平。

5.针对“干部作风不实、优亲厚友等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厉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今年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7件,处理81人,通报不作为慢作为、失职失责典型问题7起25人。

二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一年两例会、一月一报告、直查直办、加大发现问题力度、加大通报登报力度、统筹推进形成合力”等六项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共排查问题线索844件、移交274件,立案查处70件,处理76人。分21批对39件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三是编印《警钟长鸣—楚雄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续四):扶贫领域专辑》,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印发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低保补助资金、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惠民资金管理、审批、发放、使用、公示等相关操作流程和制度规定,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四)关于“上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差距大”的问题

1.针对“‘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没有得到遏制。州委原书记、副书记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影响极其恶劣,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关于开展深刻汲取侯新华赵海仙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十个一”警示教育。开展 “政治生态修复年” “作风建设攻坚年”活动,坚决彻底全面消除侯新华、赵海仙等严重腐败案件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全面修复楚雄州政治生态。

二是构建经常性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纪律教育。印发《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党风廉政教育的实施意见》,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党校开设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课程,不断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快建设楚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网上廉政教育展馆和制作“彝族古训文化”微动漫,深入开展经常性正反典型教育。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执行州委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意见和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派出25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州10县市和州级部门落实“两个责任”、违规发放单项奖金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抓好存在问题整改。

2.针对“‘工程建设、国土资源等领域腐败问题频发’依然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力度。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加大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力度,紧盯发生在工程建设、国土资源、医疗卫生、项目申报、教育文化、水利、交通、城市建设等部门和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620件,立案1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5人,挽回经济损失172.99万元。

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巡视巡察联动,把巡视整改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在今年3月启动的州委第五轮巡察中,对州国土资源局党组、州住建局党组等6个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发现问题73个、问题线索25个。推进立改废,补齐制度短板,督促发改、住建、土地、卫生等部门,对发生在各自领域的腐败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目前,新制定制度7个,修改完善制度10个,坚持原行之有效制度7个,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3.针对“‘德钢项目借款’和‘楚雄市征地补偿费挂帐计息’问题未见整改成效”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通过发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强化依法行政。目前与四川德胜集团达成尽快启动钒钛产业园项目建设的共识,并就解决遗留的“德钢项目借款”问题形成了初步意向,积极推进钒钛产业园建设,提高企业还款能力,力争尽早收回借款。出台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终身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的金融和债务风险底线,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二是加大整改力度,防止发生类似问题。严格执行《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楚雄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征地补偿标准,认真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按照程序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截至2018年4月20日,楚雄市征地补偿费挂账本金已全部兑付。

二、“党建工作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

(一)关于“州委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针对“2015年至2017年州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未开会研究部署过工作,州党政班子成员到分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很少关注党建工作,‘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州委和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行基层党建项目化、清单制管理,制定下发2018年度州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任务分解方案和州委常委班子成员、县市委书记和州属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从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组织部门牵头协调责任、纪检部门监督执纪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共管责任和党务干部具体责任“六大责任”,构建主体明确、职责清晰、上下衔接、环环相扣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

二是切实发挥州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召开2018年州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对2018年党的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审议通过了《楚雄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文件,制定下发了《中共楚雄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和《楚雄州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健全州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运行制度,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班子成员充分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和培训。对全州各县市、州属各党工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员培训情况进行督查,约谈了4个县委书记,对存在问题在全州进行通报,要求各县市各部门限期整改。以开展“千堂党课进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等为抓手,分级分类对全州党员进行轮训。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针对“有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有的州委班子成员没有上过党课或者未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2017年1月和7月州委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间提意见,大多数是提希望建议,甚至还有奉承吹捧的,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要求”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支部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调研督查,对各县市、州属各党(工)委所属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了抽查。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州委书记带头讲了“深刻汲取侯新华赵海仙等严重腐败案件教训警示教育”专题党课,州委常委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讲党课26场次,带动各级领导干部讲党课2111场次。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州各县市、州属各党(工)委2016年以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召开了州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共提出批评意见272条,真正做到红脸出汗。强化对全州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指导和监督,州委常委班子成员参加指导了所联系的县市委常委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州委派出30个督导组对10县市和州级各部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确保了民主生活会取得良好效果。

(三)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针对“抽查姚安县10个软弱涣散基层党支部会议记录,没有一个县领导按县委要求到挂点支部进行整治帮建。大姚县有的党支部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内容一模一样。牟定县有的党支部任期届满未换届,一些党员2017年5月才补交2014至2016年党费,一些村民小组长由本村村民一年一换轮流抓阄当。楚雄医专发展党员‘四代’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扎实抓好“基层党建巩固年”工作。研究制定了“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项目清单等,实施农村党建全面升级、城市党建“全覆盖、一体化”、机关党建“当先锋、走前头、作表率”、国企党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事业单位党建深化拓展、“两新”组织党建提质增效“6大专项行动”,努力提升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

二是扎实推进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楚雄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实施方案》,建立“楚雄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台账”,扎实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全州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提升。

三是认真组织实施“领头雁”培养工程。探索在乡镇成立青年人才党支部,加强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已经成立了84个青年人才党支部。

四是责成姚安、大姚、牟定县委和楚雄医专党委对省委巡视反馈的点对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进行了专项整改。

(四)关于“州委推荐和任用的一些干部公认度不高”的问题

1.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差距,州党政班子成员反映,干部选拔任用会前酝酿不够,没有充分征求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导的意见,很多时候是上会后才知道人事安排方案”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讨论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在研究重要岗位拟任干部方案或向省委推荐干部前,充分征求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综合分析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后,再慎重提交讨论或向省委进行推荐。

二是充分征求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导的意见。加强与州党政班子成员的日常沟通,结合今年5月启动的县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就有关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现实表现等方面,专门听取了州党政班子成员和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州政协主席意见建议,并就所了解掌握的优秀干部向组织作推荐。

2.针对“选用干部视野不开阔,研究一些重要岗位拟任干部方案时,州委原书记侯某某听不进不同意见,酝酿不充分、推荐不慎重,反映经常跟在领导身边的就提拔得快,在县里苦干的同志很难有被提拔重用的机会”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制定出台《中共楚雄州委关于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意见》《关于从严从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规定(试行)》,完善《州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联系制度》《综合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办法》,新提拔干部全部落实党委(党组)对推荐人选廉洁自律情况作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主要负责人“双签字”要求,严把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和廉政关。

二是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断拓宽选人视野,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

三是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严肃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组织人事纪律。

四是认真执行公开推优和署名推荐制度,坚持每年由县市和州属单位向组织公开推荐一批优秀干部,有关领导可向组织署名推荐优秀干部,推荐人选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由州委统筹纳入酝酿人选范围。开展县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对全州县处级领导班子运行情况、班子成员履职情况以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库建设和动态管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宽松软问题突出”方面

(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近三年州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从未开会研究过工作,州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从严管理干部不落实。对2015年以来查处的州管干部,分管州级班子成员都没有在民主生活会上就此对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开展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楚雄州全面从严治党大会,对楚雄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州委书记与全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20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州委书记还在州委政法工作会议、2018年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第四次等会议上分批次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下发《中共楚雄州委关于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制定了9个方面26项具体管用的措施,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全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题约谈,州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约谈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部门负责人245人次。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督促州级班子成员按照分管联系部门实际,定期研究和指导分管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把对干部的教育管理抓在日常,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不少于4次。制订《楚雄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压紧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定期报告制度,州委常委班子成员每2个月向州委报告一次研究指导并督促落实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三是在州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州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对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特别是结合分管干部被查处案件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政协党组班子成员也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关于“纪委监督执纪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存在不敢‘亮剑’、敷衍塞责情况,2015年6月省委巡视组向州纪委移交的某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在初核中仅让其说明情况并提供材料就作了初核了结;向姚安县纪委移交的多件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不按规定程序研究、初核或办理,全部以信访件函询了结。”的整改情况:

对2015年6月省委巡视组向“州纪委移交的1名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重新进行分析、研究,对初步核实予以了结的问题线索,已按照程序重新进行初步核实后,与后期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并案立案审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对移交姚安县纪委的多件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不按规定程序研究、初核和办理的问题,已责成姚安县纪委进行整改,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处置流程进行处理,全程留痕。原移交的1件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经过纪律审查,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楚雄州没有制定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无公函接待、帮接待对象支付住宿费、变相购买酒水和报销与公务活动无关费用等问题存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制定公务接待制度规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管理的通知》《楚雄州接待处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资料汇编》,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对象、范围、标准及程序,形成公务接待管理的长效机制。印发《楚雄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等工作。从严从实整改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各类补贴等违规违纪行为。今年以来,全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件2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问责8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6起,通报违反“禁酒令”的典型问题2起。

二是召开全州接待工作座谈会明确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党委具体实施办法,再次重申及明确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督促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增强落实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三是下发《关于对全州10县市和州级各部门违规发放单项考核奖金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派出25个督查组,对全州各级党组织违规发放单项考核奖励资金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进行了整改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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