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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8-11 08:05:51   来源:云南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1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昆明市开展了巡视,同时,对滇中新区、市委党校开展了延伸巡视。2018年4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昆明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四个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1.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指导工作督促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十一届市委常委会第56次会议专题研究全市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认真总结党的十九大以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二是成立10个由市级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督查组,按照每月一督查的原则,以全市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督查重点,突出抓好对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两会”和市政府十四届三次全会明确的目标任务,特别是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立项督办,并通过跟踪督办、半年通报、县区评议等方式,持续跟踪办理情况,全面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以“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为抓手,组织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保证培训效果,统一“五个一”标准抓实抓好“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做到统一培训场地、统一培训班次、统一培训内容、统一师资调配、统一管理标准、统一组织领导,采取送教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等多种有效形式,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武装水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截至7月底,全市共有203579名党员参训,占全市党员总数的61.2%,共有16587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参训,占全市基层党组织书记总数的86.01%。

2.关于十九大精神宣传不够,基层干部学习十九大不深入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设计制作一批新的宣传标语,安排全市各级党组织对辖区内的主要路段、学校、医院、公园、商场、天桥(跨线桥)、施工围挡、墙体以及街道办事处、社区等悬挂张贴的宣传标语进行全方位、立体化排查及更新撤换。截止目前,各单位上报清理标语2224条,更换标语1349条,擦除已过期的墙体、黑板报标语82条。

二是成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市委宣讲团,抽调既有理论功底、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干部、理论工作者到基层开展宣讲活动。同时,根据基层需要,围绕群众关切的问题改进宣讲方式,为广大干部群众解疑释惑,把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向基层、走近群众。截止目前,市级部门组织开展宣讲100余次,14个县(市)区、4个开发(度假)园区组织开展宣讲500余次。

三是组织开展“昆明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改革开放40周年”等理论研讨会和“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大讨论,增强干部群众“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昆明广播电视台开设《比学赶超大家谈》专栏,在《春城热线》推出系列评论,请上线领导找差距、谈感想、提措施。昆明报业传媒集团、昆明广播电视台全面推出一批社论、评论、述评,做好舆论引导。推出县区委书记理论文章、专家学者理论文章20余篇。把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列入党员干部教学培训计划,目前已开展相关培训10余期。

3.关于“纪律教育基地”内容更新滞后的问题整改情况。

坚持立行立改,2018年2月,及时对纪律教育基地的内容进行更新。截止7月,共组织220个单位15942名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现场讲解311场。

4.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对巡视动员问卷调查提出意见少等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市委巡察工作中,加大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遵守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纳入201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适时监督、半年检查、年终考核。

二是严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坚持重大典型案件立案后,“六大纪律”一并审查,特别是审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2018年1-7月,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6件。

三是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和纪律作风方面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机制”,明晰和压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和各纪检监察监督室的监督责任,成立三个机动检查组,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公职人员遵守纪律、履职尽责等情况开展全覆盖常态化监督检查,织密纪律作风建设监督网。

5.关于个别单位干部不配合巡视工作,甚至给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及省委、市委通知要求,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巡视巡察中按制度规矩办事,对不配合巡视巡察工作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巡视巡察权威。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把贯彻执行《规定》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和落实政治巡视巡察要求的具体举措,保证和推动巡视巡察取得良好政治效果。

二是对个别单位干部不配合巡视工作,提供虚假情况的问题,已经按干管权限交由相关部门处理,目前相关部门已作出处理,并按程序上报了处理结果。

6.关于肃清白、仇余毒不够彻底,对白、仇的“两面性”认识不清,深入剖析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肃清白、仇余毒影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是否正确认识白恩培、仇和等案件的危害性,是否对照案例做出深刻自我剖析,是否制定了具体整改工作举措等内容纳入市委巡察、各项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价内容,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仇和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深刻反省,彻底肃清余毒影响。

二是在2017年度县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把汲取白恩培、仇和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列入民主生活会学习内容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主要内容;加大对方案的审核把关力度,派出督导组,对民主生活会召开全过程开展督促指导。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好全市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昆组通〔2018〕48号),将深刻汲取白恩培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作为学习研讨内容。

(二)关于“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7.关于市委结合昆明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要求昆明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火车头、滇中新区要实现爆发式增长等方面政治担当不够,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统筹协调市县(区)发展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紧密结合昆明实际,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对昆明市要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火车头、滇中新区要实现爆发式增长等要求,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精神,明确了今年工作要努力做到“五个一”的目标,以及确保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抓落实,1至3月,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2%,居全国省会城市第2位;2018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长18.0%,居全省第2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1.7%。自5月份开始,组成由市级领导带队的10个督导组,每月对全市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有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高位统筹,推动昆明市与滇中新区规划编制、基础建设、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公共服务等深度融合。积极打造安宁石油化工产业基地、空港临空经济产业基地、杨林汽车产业基地,加快把滇中新区建成功能现代、产城一体、宜居宜业、融合发展的国际化高新产业新城。全面启动新一轮《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编制工作,编制范围为全市域(包含云南滇中新区),将滇中新区划入都市核心区统筹,引导新区资源要素进一步集聚,强化生态保育、产业协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目前,通过市区深度融合发展,嵩昆路、哨关大道等重大交通设施快速推进,东风云汽、北汽新能源汽车、江铃新能源汽车等重大产业项目顺利开工建设,促进了昆明市与新区优势互补、要素联动,体现了市区融合“1+1>2”的作用。

三是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平衡发展,稳步开展县乡规划编制,富民县、晋宁区已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的技术审查,其余各县(市)区正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开展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从统筹规划引领、聚焦产业发展、强化基础设施、统筹社会事业、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快推进主城六区一体化进程。全力做好嵩明县和宜良县撤县设市准备工作,助力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加快东川区、禄劝县脱贫工作,重点围绕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完善工作及强化教育、健康扶贫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脱贫力度,确保如期脱贫摘帽。

四是制定《昆明市招商引资项目经理负责制》《昆明市招商引资调度制度》,由市政府领导牵头负责项目全周期服务推进工作,加强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资金筹措、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协调服务,采取包保包办、定期会办、限时办结等方式,提高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率、落地率、开工率、投资达产率。市招商委办公室提交考核结果,分别由市委目督办、市国资委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市规划局加快项目审批,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服务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方案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市国土资源局创新项目审批机制,出台了昆明市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三年滚动供应计划,畅通用地“绿色通道”,强化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保障。目前,宝能集团、康美药业、招商局集团公司、东阳关药业等项目相继签约。近期,还通过第五届南博会开展项目签约及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

8.关于滇中新区发展思路不宽、锐意进取不足,措施办法不多。项目签约多、落地少、推进缓、见效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以“项目大建设年”为主线,大力实施“533”产业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双百计划”(100个基础项目、100个产业项目),以项目扩投资、以投资促增长。启动新区三年路网规划建设项目180个、完成投资417亿元,累计通车里程达341公里。推进中关村电子城、京东方OLED微显示屏、中国中药产业园、国药生物制品生产基地、国药控股云南公司、道地药业、医疗器械生产基地等20多个项目顺利落地。2018年上半年,新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17.89亿元,同比增长30.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3.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40亿元,同比增长1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63亿元,同比增长46.8%。

二是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效率。继续推进“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最大限度放宽企业准入门槛,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启动多项合一、多证合一,实行重大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总协调人、审批代办服务等制度,推进新区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截至2018年7月底,新区审批事项流程和申报材料压缩40%,相对集中行使的审批权提速75%以上,共计完成企业设立审批4925件次,其中投资项目类审批2163件次,涉及项目总投资1920.94亿元。制定出台新区机关全员聘用、不胜任聘用岗位人员调整等制度,明确规定树立以招商引资定优劣、项目建设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将考核结果与干部晋升和待遇挂钩,切实增强新区干部谋工作、抓规划、搞建设、推项目、促发展的能力。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9.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正面宣传、主动发声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党管媒体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制定出台相关制度,以制度建设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以制度推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新闻舆论导向正确,监督有力。

二是加强与央视、人民日报社、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和新华网的合作,组织中央及省市新闻媒体推出了“市两会”“稳增长促发展”“脱贫攻坚”等主题宣传15个,刊播重点新闻报道2000余篇(条)。在《半月谈》《人民日报》《新闻直播间》栏目等中央媒体上刊登和播出关于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题报道,新华网宣传昆明的稿件约100余条。赴南京、杭州、上海等地开展外宣推介活动,采取网络直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宣传形式,提升了昆明的旅游品牌和城市形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是借助国新办主办的《湄公河》《占芭》《高棉》《吉祥》4刊在东南亚的影响力,发表4种语言文章《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邀请南亚东南亚10国80名媒体记者集中宣传报道南博会,扩大昆明在南亚、东南亚等国家的影响力。中央电视台外语频道组织中外籍记者到昆明采访直播斗南花市,英语频道、法语频道、俄语频道新媒体、阿语频道、西语频道等众多海外新媒体联合直播,创造了外语频道走基层采访活动新媒体直播最多的记录。设计制作《2018中国·昆明》中英文外宣画册,全方位介绍昆明城市发展、城市文化、历史人文等内容,展示昆明宜居宜人城市形象。

10.关于部分市级班子成员2016年度述职报告无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每年底市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市委常委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考核办法》以及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全面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履行意识形态职责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是把是否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作为此次省委巡视整改的重点,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把关审核,对各单位是否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开展督查,对未完成单位限期整改。

11.关于新媒体、网络舆情管理方法手段滞后,工作部门之间联动协调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制度,以制度推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把是否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作为整改的重点。

二是加强纵向联系和横向协调,联合相关管理部门,摸清全市互联网服务商底数,建立网络平台数据库,加强对重点信息及有害信息的监控,实现对新媒体、网络舆情的依法管理。

三是加强对市属网络媒体的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人工审核、先审后发”制度,建立昆明市新闻阅评和策划工作制度,不断创新完善工作举措,坚持舆论引导的正确方向。

12.关于舆论传播正能量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昆明市新闻阅评和策划工作制度,不断创新完善工作举措,以提高市属新闻媒体宣传质量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美丽中国长江行——共舞长江经济带•生态篇、脱贫攻坚、新修订《宪法》等20多个重大网络主题宣传。

二是举办以“传播正能量奋进新时代”为主题的“2018云南·昆明网络文化节”,开展2018云南省首届网络公益项目创意大赛、首届云南省中小学生网络作文大赛等8项活动,来自全国10多个省(市)的网民约1万人次报名参与“网络文化节”各项活动,收到各类征集稿件近万篇(幅)。获得了社会和网民的积极响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坚持了舆论引导的正能量。

(四)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站位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3.关于政治站位不高,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部分基层干部对脱贫攻坚的艰巨性、系统性、长期性的认识不足、信心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成都市主持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和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省级脱贫成效考核汇报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将省委第八巡视组关于昆明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要求县区级脱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收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到有扶贫任务的9个县(区)及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与中央、省级媒体合作,采取召开新闻策划会、发布新闻信息、组织媒体采访等方式,解读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法规,宣传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强脱贫攻坚舆论宣传,树立脱贫攻坚信心。

三是加强基层干部理论教育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到脱贫攻坚工作的各个方面,加强基层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艰巨性、系统性、长期性的认识,强化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深刻理解。加大基层扶贫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力度,增强脱贫攻坚政策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举办2018年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示范培训班,对全市694名基层扶贫干部开展了为期2天的集中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干部扶贫政策法规运用能力,做到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

14.关于担当精神不够,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2018年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整治,由市纪委市监委成立三个工作督导检查组,严肃查处执行扶贫政策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截止目前,共查处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形式主义、数字脱贫、算账脱贫和“被脱贫”问题22个,批评教育9人,问责处理17人。同时,市委目督办牵头组建督查问效、专项监督、执纪问责三个工作组,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专项监督、纪委监察执纪问责、目督部门跟踪督办的工作职能,围绕减贫成效、动态管理、精准帮扶、扶贫资金、专项扶贫“七个一批”“五个重点”等工作,对相关县(市)区、11个分指挥部及对口帮扶单位进行督查检查。

二是以“领头雁”工程为抓手,依托党校系统教育阵地和各类异地培训模式,重点培训贫困地区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市级示范培训、县(区)兜底培训的方式,对各县(区)、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开展脱贫攻坚专题培训。聚焦深度贫困县,运用好现代远程教育、云南农村干部学院等平台,通过“送教下乡”,对乡镇干部、村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全覆盖培训。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锻炼、考察识别、选拔任用干部。在继续保持贫困县、乡脱贫攻坚期内党政正职稳定的前提下,对班子结构不合理、功能发挥不好的及时调整配强;对在脱贫攻坚中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中表现一般的干部进行谈话诫勉;对工作不在状态的干部及时调整;对作风不实、能力不足、落实不力、群众意见较大的贫困村书记,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诫勉。

15.关于服务群众能力不强,作风不实,工作不精准、政策落实有偏差、职能部门不合力,战斗堡垒作用差、群众参与不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数据系统维护和数据清洗工作,按照清洗一次、反馈一次、通报一次、督促一次、修改一次的要求,对617条错误信息数据逐户核实,逐人核查,逐条整改,逐项落实,为精准施策奠定坚实数据信息基础,做到建档立卡数据信息“统一出处”“准确无误”“四个一致”,避免各方面信息“打架”的情况。针对动态管理政策不清,编写了《昆明市动态管理应知应会指导手册》,加强动态管理指导,实现贫困人口识别精准,贫困状况掌握精准,致贫原因分析精准,帮扶需求摸查精准,帮扶主体确认精准,帮扶措施落实精准。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致贫原因与帮扶措施不匹配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针对致贫原因、地域差异等补齐产业扶持、就业、转移培训、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帮扶措施,在确保普惠性政策基础上,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

二是深入实施抓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和抓基层党建促乡村振兴“双促进”工作,加大对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持续整顿,建立工作清单,实行销号整顿。重点针对带领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能力弱、办事不公、管理混乱、组织生活不正常,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进行整顿,年底确保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致富带头人作用,带头创业就业,深入探索符合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有效途径。组织“百名农业科技人员服务队”“智力扶贫月”活动,安排财政资金350万元在三县区实施一批科技产业扶贫项目。

三是深入开展“两学三比”和“双讲双评”活动,发挥贫困群众主体地位,激发贫困群众由“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转变。在全市404个贫困村全部开展了“讲帮扶措施、评帮扶成效、讲脱贫情况、评内生动力”活动,把村(社区)干部纳入到“双讲双评”活动范围中,对县区落实“双讲双评”工作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全年计划开展4轮督查。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挖掘总结本地区脱贫典型事例,以身边的人感染、带动贫困群众,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已协调中央、省、市媒体赴宜良采访报道老书记李振华、赴东川区采访报道吴国良的先进事迹,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的肯定。通过“家规家训进万家”“家风小故事分享会”等形式弘扬孝老爱亲、勤劳致富、团结邻里等好的社会风尚,引导贫困群众树立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16.关于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扶贫领域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昆明市不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同时,由于群众诉求范围扩大、举报渠道拓宽,全市扶贫领域问题发现和处置数量呈现上升态势。昆明市健全完善扶贫领域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五项工作机制,加大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2018年1-7月,全市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407个,移交办理2036个,处置办结1951个,问责252人,通报典型问题61批111起253人。

二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推动扶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执纪问责平台全覆盖,平台开通使用率达100%,充分发挥了上下联动、监督执纪的作用。2018年1-7月,全市五级联动平台共录入群众反映扶贫领域相关诉求21709件,其中已办结21636件,办结率为99.7%,满意率为99.3%。

三是扎实开展交叉检查和重点检查。由市纪委领导带队,会同全市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区组成9个检查组,对113个县级部门,41个乡镇,83个村委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260个,提出整改情况260条,批评教育62人,问责处理7人;由市纪委会同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及市审计局组成10个检查组,对市脱贫攻坚各分指挥部自查自纠“三到位”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54个,提出整改情况54个,批评教育14人,问责处理1人。

四是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在市委第四轮巡察中,对东川区委、禄劝县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并在2个区县各选取1个乡镇进行机动式巡察。从市委第四轮巡察开始,在常规巡察中对脱贫攻坚工作采取“点穴式”“机动式”巡察,从市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选派干部编入巡察组,整合了扶贫巡察力量,提高了扶贫巡察的针对性和专业性。发现20家被巡察单位扶贫领域问题64个,已督促整改58个。

二、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市委班子有的成员积极主动参与决策、充分发表意见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昆明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中共昆明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工作规则》,坚持市委常委会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制,凡属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坚持“四个服从”的原则,在市委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作出决定。2018年1-7月,市委共召开19次常委会会议,班子领导踊跃发言,充分发表意见,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坚持决策前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科学评估等制度。市委班子成员主动谋划全市工作,会前学习研究文件材料,在研究讨论环节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上带好头,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各方面监督。做到该走的程序一步不少,以程序规范保证市委班子成员的决策权,促进科学决策。

2.关于市政府班子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下发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政府党组会议的通知》,明确市政府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目录清单、召开条件、议题确定、会议表决、决策执行及任务分解,切实规范市政府党组会议。

二是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制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建立市政府党组会议议事目录,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科学划分,实行清单管理,不断提高政府党组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

三是严格按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等规定,对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2018年,对“研究《昆明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草案)》《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昆明市退役士兵安置规定(草案)》”3项议题进行了审查。市法制办经认真研究,以意见反馈的形式对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其中有30件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题。

3.关于部分单位存在主要领导民主作风不够,班子成员沟通不够,一些重大问题征求意见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落实程序》,定期开展干部调研工作。利用年度考核、巡察、干部考察调研等时机,加强与领导干部交心谈心,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抓好整改。

二是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室、派驻纪检组职能,选派相关人员指导各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监督党内政治生活和民主集中制的落实,将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末位表态等情况作为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搭建“春城热线”政民沟通平台,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促进政务公开透明、行政效能提升、工作作风转变。2018年上半年,共有24家单位上线,接到热线电话、市民评议员问题及网友问题共计398件,办结率97%,满意率98%。

(二)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4.关于不同程度存在党内政治生活“四性”不强,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下发《关于开好全市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作为必学内容,准确理解把握民主生活会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等,加大方案审核把关力度,对没有纳入学习和对照检查内容的,要求做好整改,增强民主生活会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是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通过组建督导组、派干部列席会议、随机走访抽查等方式,强化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在2018年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全程列席负责监督单位(部门)的县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把关指导。各县(市)区党委和市委派出党工委,按党组织隶属关系,抓好所属党组织领导班子巡视整改方案的审核把关工作。

5.关于一些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等制度坚持不好;市委班子个别成员两年多未到分管单位指导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紧盯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通知》,建立定期报告、年度公示和督促检查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所属党支部在其参加组织生活后,认真填写《昆明市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报告单》,经本人签字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所属党(工)委,各党(工)委详细了解掌握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情况,做好相关台账,填写《昆明市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关情况统计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通过综合督查、专项检查、随机调研、年底考核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地各单位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各党支部每年12月30日前填写《昆明市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公示单》,经领导干部本人签字并报所属党委(总支)审查盖章后,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2018年上半年,全市领导干部参加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83人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6311人次、到所在支部或基层单位讲党课1221次。

二是结合脱贫攻坚等工作,按照“多点合一”的原则,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采取综合督查、专项检查、随机调研的方式,逐级规范落实党委常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针对市委班子个别成员两年多未到分管单位指导党建工作问题,与其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定期不定期到分管单位指导党建工作,督促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抓牢抓实党建工作,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

三是严格落实《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体系的意见》,制定了县(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和市委各派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等8个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逐级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将目标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加大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力的问责力度,推动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指导抓好分管领域、部门和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定期听取汇报,每季度开展一次基层党建交叉检查,确保中央、上级和本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6.关于个别单位长期无人负责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昆明市“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关于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方案》《昆明市落实机关党建责任纪实本》《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昆明市党建目标考核细则》,推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纪实管理制度。市委连元书记与市委各派出党工委书记签订《昆明市2018年党建目标责任书》,将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量化考核。在昆明日报上开辟“书记谈党建责任”栏目,党委、党组书记就履行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作出公开承诺,压实党建责任。

二是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市级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岗位调整动态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对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在岗情况的摸排梳理,对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因晋升、工作岗位调整、改非、退休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督促指导及时调整补充新的机关党组织负责人。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主动、及时、客观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组织负责人岗位调整情况,配齐配全机关党组织负责人。

7.关于党员日常教育不够,坚持党费日制度不严,党费缴纳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采取中心组学习、党委(党组)扩大会、支部会、参加专题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万名党员进社区”“关爱滇池·春城志愿者在行动”等活动,倡导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尚,不断加强新媒体党建平台建设,有效整合远程教育、在线学习、“云岭先锋网党建集群—昆明党建”平台、云南网络党建服务平台,抓好党建学习教育和宣传,不断拓展党建工作新阵地。

二是编制《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一册通》,下发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进一步加大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培训指导力度,规范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党组织书记培训等载体,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纳入培训课程,加大对基层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

三是对全市各级党(工)委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进行自检自查,由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联合派出2个党费工作专项检查组,采用综合督查、专项检查、随机调研等方式,对7个县(区)和3个市委派出党工委进行抽查,对有党费配套重点项目较多的三个国家级贫困县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进行点对点通报,督促指导抓好问题整改。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内容,加大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督查力度。

8.关于部分单位执行换届纪律不严;2016年村级两委换届,因候选人属“十五不宜”人员、村民参选率未达规定比例、候选人赞成票未达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8年任期届满应换届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掌握应换届组织基本情况。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全省任期届满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党工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市委各派出党工委已完成对2018年任期届满应换届的基层党组织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

二是建立“任期届满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月报告制度。从2018年4月开始,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党工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市委各派出党工委每月23日前上报《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度统计表》《昆明市任期届满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统计表》。市委组织部根据各地各单位月报情况进行调度和分析研判,及时督促基层党组织按期、按程序完成换届。

三是通过电话督查、综合调研、随机走访等形式,常态化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无特殊原因未按期换届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018年将组织4轮基层党建工作综合督查调研,从第2轮开始,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纳入综合督查调研内容,确保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

9.关于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党委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制度。采取综合督查、专项检查、随机调研的方式,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坚持和落实党委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制度,集中力量整顿提升一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二是印发了《昆明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2018年不少于25%,2019年不少于40%,2020年不少于35%的要求,扎实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把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与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先进、中间、后进”三个等次排查摸底所辖党支部情况,建立台账。将排查出的软弱涣散党组织全部纳入达标创建范围。

三是制定《昆明市2018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纳入年终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内容,确保整顿工作扎实推进。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0.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筹备举办全市干部工作骨干培训班,整体提升全市干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大对各地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选拔任用标准程序,规范工作,严明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1.关于带病提拔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对“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违反选拔任用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二是把选人用人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制定《中共昆明市纪委昆明市监察委员会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试行)》,坚持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制度,凡是对市管干部提拔调整等重要任用征求党风廉洁自律情况的,提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回复意见,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2018年1-7月,共对221名涉及提拔调整的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

12.关于干部档案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全市县处级领导2017年度考核工作中,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经组织认定后的个人信息填写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核对发现个人信息填写有误的,及时退回重新填写。2018年及以后的年度考核工作,将严格要求各单位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经组织认定后的个人信息填写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确保领导干部个人信息填写准确无误。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及档案管理部门真实、全面、及时、规范做好市管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各档案管理单位依据专项审核中组织认定的信息对全市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表、工资表、任免表、学习培训等应归档材料中的年龄、职务、性别等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进一步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13.关于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不好,存在漏报瞒报行为的干部比例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年度集中报告工作。持续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学习教育,向每个报告人征订发放“学习辅导百问”,针对查核工作中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向每个报告人发送了《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象的一封信》,进行政策释疑和提醒,对报告填写严格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应报尽报,精准填报。

二是严格抽查核实工作。对个人有关事项查核、认定、处理工作进行规范,对未如实报告的情况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纪律教育抓得不实,利用发生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委深刻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落实者的职责,2018年1-7月,市委常委会10次研究审议党风廉政相关议题;制定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将全市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分解为10个方面59项,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组成14个检查考核组,由市委常委带队,对全市100个责任单位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考核,有力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印发《昆明市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督促6个被评为基本合格单位、3个被评为不合格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将于2018年8月底前组织复查验收;召开昆明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市委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客观全面总结2017年度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8个方面对全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具体安排。市委主要领导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2018年1-7月,8次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市纪委工作报告,40次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批示,围绕主体责任落实和廉洁自律,与102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县(市)区党委、市级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与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

二是市委切实担负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把深化政治巡察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2016年以来,市委常委会5次研究巡察工作,市委书记专题会5次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定出台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办法和五年工作规划,精心组织好每一轮巡察。市委共组建30个巡察组开展了5轮巡察,巡察党组织44家,发现问题593个,问题线索319件,立案21件,党纪政务处分16人,问责2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督促建立完善制度375项。县一级组建巡察组280个,巡察党组织336个,发现问题4181个,问题线索825件,立案89件,党纪政务处分76人,问责48人,移送司法4人。

三是以昆明市纪律教育基地为蓝本,建设昆明市廉政教育网上展馆,发挥好昆明市党风廉政网、昆明廉博、“清风春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载体的作用,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手段扩大纪律教育的覆盖面。选取全市扶贫领域12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在全市各单位进行播放。开展“法治宣讲进机关”主题活动,市级机关2000余名干部职工受到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在培训班举办专题讲座14批次,教育党员干部2972人。

2.关于有的党组织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领导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全市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中推行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做到“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在日常、台账资料收集在日常、相关检查考核在日常,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

二是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或未能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起追究。2018年1-7月,共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121个,问责党组织13个,党员领导干部156人,给予党纪处分7人,以严厉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3.关于部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好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分党委(党组、党工委)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领导责任三个类别进行纪实,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留痕、有据可查。2018年,共发放纪实手册、纪实本901本。

二是在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考核中,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督促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4.关于一些部门主要领导不重视从严治党工作,有的甚至带头违纪违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及《昆明市党政正职监督办法(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严肃查处“一把手”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1-7月,共查处“一把手”46名。

二是制定《2018年市纪委市监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工作方案》,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与19个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和27个市级部门共5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督促主要领导落实好“主体责任”。

5.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不到位,检查、督促、问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行使公权力的全体公职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通过实地检查、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方式,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28个纪检组,覆盖93家市级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县(市)区纪委派驻137个纪检组,覆盖760家单位,实现市县两级派驻监督全覆盖。

三是组织召开全市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会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汇报会,全面听取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落实情况,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四是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2018年1-7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2333件,处置问题线索1497件,立案529件,处分党员干部444人,其中党纪处分375人,政务处分127人。

6.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抓早抓小不够,谈话函询质量不高,抽查核实比例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运用四种形态,2018年1-7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4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178人次,占71.5%;第二种形态278人次,占16.9%;第三种形态91人次,占5.5%;第四种形态101人次,占6.1%,实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和法纪效果。

二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各级党委班子成员与所分管党员干部谈话等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2018年1-7月,全市各级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29940人次。

三是严格谈话函询标准,改进谈话函询方式,对比较具体的问题线索在开展谈话函询的同时开展核查加以印证。同时,对今年新处置的谈话函询件,进行有针对性、有重点地了解核实,对群众不断重复举报同类问题、巡察中再次收到被反映人同类问题、举报人提供新的证据材料的谈话函询了结件,全部列入复核范围。明确干部接受谈话函询情况,均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督促本人做出深刻检查或者说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提高谈话函询质量。

7.关于乡镇县管干部执纪审查还有空白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帮助基层纪委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18年以来,市纪委主要领导到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调研指导工作23次。

二是坚持纪委监察委领导挂片督导消除执纪审查“空白点”的工作制度,每季度定期通报消除情况。目前,全面消除了市纪委对县(市)区市管干部的执纪审查空白点和乡镇(街道)执纪审查空白点。

8.关于自身建设有差距,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转隶工作方案,明确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于2月13日前顺利组建挂牌,实现合署办公。

二是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新形势,组织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全员培训,选派84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组织的专题学习培训,全面提升能力素质。

三是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信访、执纪审查、监察调查、案管、审理工作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强化权力约束。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修订《昆明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2018年1-7月,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共41件45人,党纪处分2人、问责处理5人,坚决防止“灯下黑”。

(二)关于“违反财经纪律及相关规定,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关于一些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取薪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干部兼职管理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中央、省干部兼职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主体责任,做好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兼职管理监督工作,把履行管理干部兼职问题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督促领导干部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

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核干部兼职审核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兼职报备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市直单位县处级干部兼职一律不予审批。

三是加大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利用年度考核、日常巡察、干部考察等时机,调查了解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对私自兼职或不执行兼职相关规定的,严肃处理,积极督促整改。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清理整顿工作,对发现违规兼职取酬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关于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个别单位存在“小金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批准的机关津贴补贴方案,建立规范化的津贴补贴发放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完成昆明市2018年度预算编制,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全市预算公开实现在省财政厅统一公开平台、市财政局集中公开平台、部门门户网站的“三公开”。印发《昆明市市本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现金提取类业务及转账类业务进行自动系统化控制,进一步规范现金提取额及转账业务管理。下发《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实施罚没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罚没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下发《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加强201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大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2017年,通过审计9个市级部门和2家事业单位,发现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27.6万元,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整改。

二是深入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2017年以来,发现问题18个,收缴资金271.2万元,追究责任18人。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突出年节假日专项纪律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等违纪行为,2018年1-7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6个,党纪政务处分14人、问责处理31人。

11.关于个别单位存在为班子成员补贴手机话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督促相关单位对违规发放的手机话费补贴进行全面清理,现已全额清退并足额缴入国库。同时,以点带面,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并加大资金使用和财务报销审核力度,严格财经纪律。

12.关于违规公款报销各类费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存在较大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委党校制定和完善《差旅费管理规定》《关于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的实施细则》《培训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审批流程,强化审核把关,防范风险。

二是市纪委对存在违规公款报销各类费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市委党校已组织专人对2013年到2017年科研课题经费报销单据进行全面清理,并针对其中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

13.关于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落实文件,重痕迹、轻落实等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级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实际行动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身体力行推动改进文风会风。2018年1-7月,市委制发“昆”字头15类公文169篇,同比减少24%,单篇公文平均字数同比减少40%;市政府办公厅制发公文282篇,同比减少3.8%。全市各级机关严格执行改进会风各项制度规定,合并同类会议,简化会议程序,提升会议实效。

二是聚焦“四风”问题,紧盯年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通过明察暗访、调阅税控发票、走访座谈等方式,组建专项纪律检查组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今年元旦、春节和五一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各类检查组1037个,抽查检查单位4976家次,发现问题、线索525个,查处问题52个,党纪政务处分8人,问责40人,通报典型案例7起。

三是印发《关于认真落实“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问题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紧紧围绕“七严格”“十严禁”纪律规定落实情况,强化日常监督,严格执纪问责,2018年1-7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七严格”“十严禁”规定的问题231个,问责处理57人、党纪政务处分56人、提醒谈话77人、诫勉谈话17人、批评教育5人。

14.关于干部精气神不足,不作为,不担责,遇事推诿、慢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陈豪书记在参加指导昆明市委常委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精神,针对昆明市干部精气神存在的突出问题,2018年3月10日至13日,市委举行2018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学习,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切实加以整改。

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密切联系群众和市级领导挂钩联系县区制度,市级领导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园区、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服务。严格执行《昆明市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方案》,全市35位市级领导联系72户民营企业;410位县级领导联系847户企业,及时摸清企业存在的困难情况,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印发《关于开展稳增长抓落实促发展专题调研督查的通知》,全市36位厅级领导挂钩督导各县(市)区,自今年5月份开始每月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拟定《2018年市级党政领导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方案》,对24件重点信访案件进行包案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是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严格执行昆明市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防错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提振干部精气神。

15.关于一些部门和干部作风漂浮,检查调研走形式,办事效率低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要工作情况和打造良好投资环境中存在的“庸懒散”突出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强化执纪问责。市纪委组建3个机动检查组,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2018年1-7月,共检查发现履职尽责不到位和作风散漫问题638个,问责162人、运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272人,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是建立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满意度第三方评价机制,对81个市级机关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纠正“四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推动干部作风改进。

三是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优势,不断优化昆明市“作风问题·即时拍”手机APP举报平台功能,完善问题处置机制,及时受理处置群众举报。截至目前,共收到举报信息181条,经核查,追究责任人4人、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3人。

16.关于周转房管理不规范,部分干部未按规定交纳房租、长期占用周转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市级周转房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

二是健全完善周转房管理制度,加强对周转房的使用管理。按时收取住房使用费,定期对周转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办理续用手续或退房手续。建立健全干部周转房台帐管理制度,对周转房管理严格做到“一房一档”,从源头上对周转房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管控。

17.关于个别单位班子成员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委党校对105间房间进行实地精确测量,全面清理统计教职工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结合办公用房标准、人数、面积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标准及时调整办公用房,已全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要求。

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回头看”督查的通知》,采取自检自查、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全面进行再次检查,重点对市人大常委会、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委党校、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局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定点抽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871—63134712;邮政信箱: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市纪委市监委,邮政编码:650500;电子邮箱:kmyjf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