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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8-11 08:05:39   来源:云南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1月2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昭通市开展了巡视。2018年4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昭通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市委领导不够有力。

1.针对“上轮巡视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风’等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与各县区、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81份,在昭通日报等市级媒体公开通报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3家单位和不合格等次的1家单位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并督促指导做好整改工作,市委将于9月下旬进行复查验收。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规定,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组织9名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向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述责述廉,接受现场质询、提问和民主测评。

二是逐级压实“两个责任”。制定下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清单式分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将上轮巡视反馈问题列入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内容,完善细化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坚持由市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将问题整改“回头看”清单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主要内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6月10日至30日,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11县区和市直部门上半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开展检查。

三是狠抓作风建设。将2018年作为作风建设年,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重申“六个严明”纪律要求,明确24条“严禁”、26个“不得”,紧盯重要节点,加大教育提醒、明察暗访、惩戒问责力度,释放持续发力纠正“四风”强烈信号。截至6月底,查处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6人。

2.针对“四套班子一些成员在肃清白恩培、仇和余毒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识不够深刻”“特别是针对以乡为伍、攀亲带故的圈子文化,对营造昭通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一是从思想根源深刻剖析。6月6日,市委常委班子带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坚决肃清余毒为主题,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破除就案论案、与己无关的思想,把自己摆进去,深刻汲取白恩培、仇和等案件教训,从党性、信仰、政治规矩、纪律作风等方面找问题、肃余毒、除影响,从思想根源举一反三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充分认识破除以乡为伍、攀亲带故的圈子文化对营造昭通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意义。市级四套班子、11县区和85个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反躬自省,深刻认识白恩培、仇和对云南政治生态的严重影响和破坏,着力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选拔使用干部,不让老实人吃亏,让拉关系、找门路,认老乡、攀校友,裙带关系、姻亲关系没有市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和干部从政环境。

3.针对“一些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思想行动未形成合力”“政令不够畅通”的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凝聚发展合力。制定《中共昭通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意见》,市委常委会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召开4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全市各级宣讲团累计宣讲210场次、覆盖2万余人。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深入开展“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进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培训党员53644名。依托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共建立“新时代讲习所”6643个,累计开展讲习2万余场。举办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培训班和昭通市处级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对全市1250名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

三是着力强化市委全面领导。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昭通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市委定期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充分发挥了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围绕市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明确35项重点工作的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建立了月报告季调度制度。

四是全面落实市委脱贫攻坚“133”工作思路。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谋篇布局、以党的建设统领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制定印发《全市“阳光扶贫、廉洁扶贫”三年行动(2018-2020年)工作方案》,坚持“双统领”、强化“双保障”、实现“双推进”。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一线领导力量的制度》,省级补充队员20名、市级增派队员31名充实一线驻村工作队,全市各驻村扶贫工作队均达到3名及以上的基本要求。

4.针对“一些领域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仍有偏差”“环保意识不强”等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常委带头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等,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研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结合昭通实际,将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转化为推动昭通跨越式发展的现实举措。

二是推进环境治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制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出台《昭通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办法(2018-2020年)》,统筹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专项行动、“四城同创”和城乡环境整洁行动,积极推进村庄保洁和垃圾收费制度全覆盖,全市110个村庄环境整治项目进展顺利,预计年底全部完成。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居工程和厕所革命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逐步消除农村传统旱厕、露天厕所。加大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工作力度,金沙江流域暨扎西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的2个项目获得批复,对昭阳区秃尾河、利济河、东门小河3条黑臭水体实施治理,全市11县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3.56%。全面整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指出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讨,把边督边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予以推进,成立以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领导组,用铁的纪律和实的作风,实行“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责任人、一抓到底”,全面推进各项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实现整改销号。市委书记杨亚林同志要求全市上下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此次督察整改为契机,立足昭通脆弱敏感的生态实际加大保护力度,切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见成效。6月25日,杨亚林同志到昭阳区旧圃镇三善堂垃圾填埋场、太平办事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选址等地,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的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开展现场督办。郭大进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下沉昭通督察现场指出问题及交办信访举报件的整改落实。制定了《昭通市环境保护督察案件督办工作明白卡》《昭通市环境信访问题办理流程图》,保证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以来全市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有效落实。针对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点对点的纪律作风督察,对整改不及时、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及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应付检查等问题,凡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一律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截至今年7月15日,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177件,均已全部办结。责令整改企业62家,限产停产11家,查封扣押1家,关停取缔4家,移送公安机关2家,立案侦查10家,刑事拘留2人,约谈17人,问责91人,下发处罚决定书58份,共处罚款276.1万元。

三是加强村落保护。制定《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以及弘扬传统农耕文化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加快对全市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12个村落的项目实施,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870万元,已完工2个,其余正在加紧推进。

5.针对“一些干部法治意识淡薄,一些部门行政行为过于随意;行政活动过程中不符合程序、不公正执法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法普法力度。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政府决策、执行全过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依法治市实践。制定了2018年市政府领导学法计划,进一步明确集体学法时间,学法要求。5月16日印发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厘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范围,明确决策程序应当坚持的原则,列出违背程序不得作出行政决策的行为。出台了《昭通市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列出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33项,明确了责任单位、配合部门、完成时限。研究起草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目前方案正在送审。在5月11日—29日举办的全市处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设置了“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研究”等相关法治教学内容开展培训。

二是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市法制办已拟定了专项督查方案,计划于8月30日前开展专项督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自由裁量权标准细化,对现有的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进行修订完善,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更具合理性和实用性,接受公众监督,防止行政执法暗箱操作和执法腐败。印发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2010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市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县区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2010年5月1日以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的2143件文件进行逐一核查,对核查出的217件规范性文件和2011年清理后继续有效的106件规范性文件作进一步清理,目前正对清理结果进行审查汇总。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市直各部门共清理出以部门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79件。

三是开展执法评查。市政府已制定下发案卷评查通知,要求各部门在本系统内开展1次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截至6月底,市直28家部门已上报了案卷评查情况,共评查233卷。在部门自行评查的基础上,7月底前将由市法制办牵头开展1次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四是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将全市法院每年审理的行政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梳理总结年度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分析重点领域执法情况,客观反映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布行政审判典型案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改进工作,依法行政。目前,2017年度的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已于2018年6月12日印发。

五是加强行政审判调研,有针对性地向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加强法律宣传、“以案释法”工作,在行政审判中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影响较大的案件,邀请相关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做到审理一案、影响一片。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常态化开展。

六是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提升行政首长依法行政能力。市委已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列入了依法治市的评价指标,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每年要提供出庭应诉的情况。另外,正在起草《昭通市规范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待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

6.针对“市、县(区)两级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严重弱化”“国资委形同虚设”的问题。

一是加强摸底调研。在巡视反馈前,市委、市政府已开始研究市属国有企业管理的有关问题,4月16日上午,四届市委召开第34次常委会议,听取全市国资监管工作情况报告。4月16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专题调研市属国有企业动员会议,郭大进市长对专题调研清理整顿市属国有企业工作进行安排。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专题调研暨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并借助外聘专家、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外脑外力,组成4个专门工作小组,从4月17日起,分别进驻市开投公司、市交投集团、昭交集团、昭通高速公司、市机场投资公司、高原生物公司6家企业,形成了6份专题调研报告,拟定了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整改措施,实行“按企开方”。

二是全面清理整顿。巡视反馈后,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工作力度,市政府于5月6日—7日听取了各组专题调研情况汇报后,各组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迅速研究草拟了“一企一策”清理整顿方案及专项整改方案。5月19日,市政府再次听取了市属国有企业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各调研小组随即转为清理整顿工作小组,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权限划分要求,有序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整改、规范经营管理、重大风险防控等清理整顿工作。

三是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市国资委党委直接监管的10家企业,由于部分企业是一套班子挂不同牌子,实际属于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只有6家,其中批复成立的有4家、历史沿革实际成立的1家、未批复成立1家(昭通高原生物产业公司,该公司生产经营不正常,市政府正在清理整顿)。对于批复成立的4家企业,实际成立了1家,另外3家区别情况正在进行清理整顿。市直部门、县区监管的13家企业,成立党组的1家,成立党总支或者支部的7家,另外5家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处于停滞状态,不再计划成立党组织。

四是完善行业指导机制。实行市属国有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行业指导监管与国资监管部门专业监管相结合,除统一由市国资委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和绩效评价管理外,由发改、交运等5个单位对国有企业进行行业指导。企业重大事项须先报行业指导监管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再按程序报市国资委审批。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正在草拟《昭通市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市国有企业党建、国资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健康快速发展。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7.针对“思想认识不高”的问题。

一是市委理论中心组于今年1月—5月分别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战略等为题集中学习4次。印发了《关于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的通知》。目前,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正在有序推进,7月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一次专项督查,确保理论学习落实到实处。

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纳入全市各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的培训内容。举办“昭通市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培训期间,专门开设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新闻舆论思想,切实提高突发事件舆论引导能力》课程,并分4期组织全市处级干部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了测试,合格率为100%。

三是编印《意识形态工作读本》,读本内容涵盖“习近平论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意识形态工作流程、意识形态内涵、工作职责等22个章节。目前,读本已出清样。

四是在《2018年昭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6个纳入”的要求,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全市各级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都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查摆整改的重要内容,市委巡察工作从四届市委第三轮开始到已经结束的第四轮,已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巡察重要内容,巡察了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农校等单位。

五是开展了宣传部门领导违规兼职问题专项整治。市委宣传部部长兼职情况正在积极加强与省委组织部对接,确保年底前整改完毕。大关县宣传部部长已交流至威信县担任组织部部长,永善县宣传部部长已免其相关兼任职务实现专职,彝良县、镇雄县宣传部部长兼职已拟定整改方案,待市级机构改革意见出台后整改完毕,昭阳区等乡镇宣传委员兼职情况,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确保年前整改完毕。

8.针对“职责任务不清”的问题。

一是在《2018年昭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内容中将“4个责任”(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作为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核心内容进行了明确。

二是将各级党委(党组)落实“4个责任”情况纳入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单项考核重要内容。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并重的方式,每季度随机督查县区和市直部门四分之一,全年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压实责任。

三是拟定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方案,计划通过邀请国内、省内知名专家学者赴昭授课等方式进行培训。培训覆盖11县区委宣传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科室负责同志。

四是鲁甸县委向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提交《关于对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签订不规范的检讨书》并针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狠抓问题整改。

9.针对“落细落实不够”的问题。

一是准备召开全市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推进会。印发了《昭通市意识形态工作流程》,流程以图文形式概况了意识形态总体要求、“四个责任”、学习教育等8个方面的内容,方便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进一步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以及相关工作流程。

二是认真梳理中央和省委2016年以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的问题,并针对省委、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通报的问题,于2018年6月19日以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三是针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过程中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的问题和贯彻落实省委通报的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拟于7月抽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

四是昭阳区委对永丰镇工作不实的情况进行了全区通报,并对时任永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进行了岗位调整。

五是在昭通中心城市和其他县城新建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或主题街道,目前,昭阳区省耕公园(国学文化广场),巧家堂琅文化广场、龙潭公园,水富春晖广场等社会主义主题公园已建成使用,其余主题公园和主题街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宣传栏等设施正在抓紧实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主题微电影优秀作品等纳入刊播计划,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作品展示活动的通知》。在市内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开设“曝光台”,对不良作风以及破坏城市形象、不遵守公共秩序行为等进行曝光。针对机关不良作风和市民不遵守公共秩序等现象和案例进行监督曝光,截至6月底,主流媒体刊播各类曝光新闻170余条,《政风行风》播出节目19期,《百姓热线》直播41期,处理群众热线466件,办结428件。

六是拟定了“文明友善、开放包容”形象革命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的品牌优势,用讲故事的形式,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组织开展“好家风随手拍—网络摄影大赛”,积极开展选树“道德模范”“昭通好人”“云岭楷模”“最美教师”等活动,提升文明素质,展示良好形象。

七是将文明村寨、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举办“文化点亮昭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广场舞系列活动,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画刊。目前,全市制作刊播公益广告5900条幅,设计制作公益广告招贴画7万余幅,印制对联1万幅,有效营造了浓厚的村寨文化氛围。

10.针对“检查考核不严”的问题。

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综合考评内容,计入定量分值,占全市从严治党考核分值的四分之一。实行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并重,每季度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机督查县区和市直部门总数的四分之一,全年实现督查全覆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拟于近期随机抽取县区和市直部门开展2018年第二季度考核。

11.针对“阵地管理乏力”的问题。

一是拟定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上报省委编办,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州(市)设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答复意见》,州(市)、县(区)两级网络和信息化机构设置在下一步机构改革时统筹考虑。待省机构指导意见出台后,及时报批设立市委网信办、审批县级网信办。

二是组织召开全市新媒体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暨业务培训会,对新媒体从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三是加大对“农家书屋”借阅率很低,“文化共享工程”网上阅读设备基本上长期闲置等存在问题的调研力度。以充分发挥和调动群众积极性和参与性为导向,修改完善了《昭通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方案》,拟定出台乡镇(街道)农家书屋、农家文化大院、农村文化广场等基层文化设施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率。

四是树立党建大数据理念。印发了《关于树立好党建大数据理念推动综合服务平台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的通知》,加强对村干部管理和使用综合服务平台的培训,全面提升村组干部能力素质。

(三)落实扶贫攻坚责任和政策仍有差距。

12.针对“政治站位还不高”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坚决打赢新时代第一场硬仗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市上下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树牢抓好脱贫攻坚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帮助提高各级干部打赢脱贫攻坚战能力水平作为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先后举行4次市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通过举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对处级以上干部,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进行了培训,全覆盖培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兴办“新时代讲习所”,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从“关键少数”向“大多数”延伸和拓展,切实增强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抓脱贫攻坚的使命担当和责任意识。

二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带领全市干部群众克难奋进。近期,按照胡春华副总理6月14日至15日在昭通视察调研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队先后到中央、省等部委局对接协调,争取支持。

三是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目前,全市已完成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县级项目库制定,正在进一步落实精准帮扶后续措施。开展产业发展大调研大讨论和产业发展现场观摩,加大良种良法、高度组织化和集约化模式、党支部+合作社“三个全覆盖”力度,加快建设5个百亿元以上的高原特色产业。目前,已改造提升老苹果园15.5万亩、新种植苹果10.5万亩、马铃薯297万亩。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加快10条702公里高速公路建设、硬化6000公里自然村公路,优化公路路网结构,改建乡村客运站56个,全面实施5.2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加快补齐发展短板。结合易地搬迁,在靖安、卯家湾集中安置示范区,规划2万亩蔬菜基地,同时综合考虑水电铝上下游产业就业需求,超前谋划近2万人的就业配套。建立精准对接平台机制,充分发挥外派机构作用,强化与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合作,在精准排查、加强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劳务输出,以高度组织化推进劳动力稳定体面就业。2018年,全市新增转移就业19.47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7.4万人;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12.63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5.87万人。以脱贫攻坚一线为重点,在市级成立7个专项督查工作组,每月深入县区、乡镇、村组和各行业部门开展督查。

四是制定印发了《昭通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并以此为基础着手研究制定昭通市(2018—2020)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

13.针对“工作作风还不实”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省委脱贫攻坚“五级书记”抓扶贫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递交《云南省脱贫攻坚责任书》,市县乡三级层层签订了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深入开展“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专项行动,每月随机抽取贫困乡镇、村,采取不打招呼、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深入边远贫困山区开展调研。将上年度审计、纪检监察、检查考核等发现的277个问题,分门别类整理反馈县区,目前已完成整改211个。

二是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抓好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市委联系农业专家联系挂联县区制度,市委联系专家、杰出人才26人全部挂钩联系11个县区,指导面上产业扶贫工作,探索产业扶贫模式和经验,形成了包括优势互补、党支部+合作社+农户、入股分红、示范引领、科技人才引领、能人大户帮带等模式,推动产业扶贫。目前,全市涉农企业达283家,农业产业化组织实现产值36.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35.7亿元。

三是按照“老产业+新主体+新平台+新机制=新产业”的发展思路,扎实推进“党支部+合作社”发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基层党组织、产业龙头企业、入社群众利益“三联结”,逐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集约化发展水平。全面清理村集体经济和专业合作社“空心、空壳”问题,发挥能人带动示范作用,通过土地流转、务工收入、入股分红等方式,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6309个,其中正常运行的2929个,运行良好的1295个,清理注销“空壳社”873个;基层党组织参与的1177个,集体经济入股的441个;入社农户37.85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22.01万户。

四是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重大举措,全力做好相关工作,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这场硬仗。目前,2016年的177个集中安置点已竣工161个,竣工率91.7%;2017年的154个集中安置点已竣工93个,竣工率66%;2018年新规划建设的30个进城入镇集中安置点,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按照省委、省政府易地扶贫搬迁全部实行进城入镇安置的要求,根据群众搬迁意愿,全市已初步确定的26个安置区全部启动选址规划、地勘、地质灾害评估等前期工作,今年脱贫摘帽的威信县、盐津县、绥江县的规划外安置区已开始启动建设。同时,把后续发展作为搬迁群众稳定脱贫的重要抓手,累计34146人发展特色农林业,19443人发展劳务经济,1627人发展现代服务业,资产收益扶贫1358人,社会保障兜底4611人,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14.针对“微腐败依然突出”的问题。

一是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组,建立市纪委市监委领导负责联系指导县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市级督导、县级领导、乡镇主导的工作机制。

二是紧盯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重点领域的查处力度。今年1至6月,全市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81件,移交处置181件,查处55起77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7人、组织处理11人、问责1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三是将脱贫攻坚责任、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增加权重。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2轮脱贫攻坚领域纪律作风情况重点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即将启动的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将对今年脱贫出列的威信县、盐津县、绥江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察延伸到乡镇。

四是将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列入日常监督与重点抽查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的查处力度,2018年1至6月,全市共梳理排查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2件,目前正在办理中。特别对反映威信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扎西派出所所长万赟的重点涉恶案件,采取异地指定办理,已对3个重点涉案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

五是实行每月定期层层报告查处扶贫领域问题数量、类别和具体案例制度,聚焦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对发生在扶贫领域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时通过媒体公开通报曝光。今年1至6月,全市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8批次43个典型问题86人次。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一)党建工作抓得不实不牢。

15.针对“履职尽责有差距”“党建工作重安排部署轻督导检查,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一是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全面推行基层党建工作清单管理制度,制定昭通市“基层党建巩固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县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8个清单,对2018年以来基层党建工作问题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2018年第一季度综合调研督查,对威信、鲁甸、镇雄县委组织部部长、分管副部长和组织股长进行了诫勉。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基层党建综合调研158次,查找出存在问题977个,已整改885个,对22个基层党组织或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三是加强党建工作部门自身建设,严防机关党建“灯下黑”。建立“双十”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市直党建工作进行督查,与直属管理的89个党组织签订了《2018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同时,优化考核分值比例,注重日常考核,综合利用工作通报、违法案件查处、问责处分等内容,切实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对省委组织部第一季度综合督查通报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

16.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和“教育系统党建比较薄弱”的问题。

一是印发了《昭通市开展“支部规范年”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的实施方案》,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全市排查出先进党组织3396个,中间党组织7482个,后进党组织1092个。

二是印发了《关于着力整顿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提升组织力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一线领导力量的制度》《关于鼓励和推动“党支部+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基层组织活力逐步提高村组干部待遇的办法(试行)》4个文件,切实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扶贫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攻坚动力,抓党建促脱贫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是全面落实“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主题任务,突出抓好“乌蒙扶贫先锋行动”“美丽昭通共创共享”活动,大力探索“党支部+”“主题党日+”,认真开展“乌蒙先锋讲堂”,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133”工作思路、人居环境进机关、机关党建促进业务上台阶等深度融合,全力破解“两张皮”问题。

四是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乌蒙红烛、育人先锋”创先活动,组建市委教育工委、县区委教育工委,乡镇学校党组织关系全部划转县区委教育工委管理,扎实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在扎西干部学院举行全市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党办主任全员培训班,4期共611人参加培训,107名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参加全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示范班进行学习培训。对2017年创建的全市110所学校党建示范点进行验收,今年将完成180所学校党建示范点创建。对市直14所学校党组织2018年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约谈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各1名,县区同步督查10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党建工作。

17.针对“党建工作基础薄弱”“村两委班子后继乏人”的问题。

一是分层分类开展党务干部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覆盖培训,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218场次,培训13046人次;市级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党务干部432名。

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分类定级,排查出村(社区)软弱涣散党组织148个,采取县级领导挂钩联系、调整班子成员等措施,稳步推进整顿提升。择优选拔861名致富带头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调整贫困村党组织书记23人,选派1235名科级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加强和改进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健全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制度,每个村确立2-3名35岁以下优秀人才作为村级后备干部,为2019年村级换届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熟悉掌握基层党建知识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市直机关党务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中23名不合格人员进行通报,并要求回炉培训。

(二)执行干部人事政策不严格。

18.针对“干部兼职多”“超职数配备”“违规提拔”“裙带、姻亲关系”等问题。

一是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出台《昭通市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储备计划》,编印《昭通市干部考察员工作手册》,举办了全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基础业务培训会。

二是针对巡视指出的昭通市、昭阳区、彝良县存在的干部兼职多、时间长、党政交叉和昭阳区、鲁甸县违规提拔工勤人员等问题,正在督促整改落实。目前,对25名处级干部兼职的问题,已整改4名,其余正在按计划推进。鲁甸县和昭阳区违规提拔的工勤人员,已分别免去职务。昭阳区委对不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的近亲属和姻亲关系的12名同志,已通过免去领导职务、调整岗位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主体责任落实仍不到位。

19.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研判不够,认识有差距”“腐败的存量消解和增量遏制不力”“国有企业管理混乱”“主动化解社会矛盾不够”的问题。

一是市委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健全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报告、督查、追究等机制,将主体责任抓实抓细。召开四届市委三次全会,对全年管党治党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在四届市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安排部分县区和市直部门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今年1—6月,市委常委会议5次研究有关全面从严治党议题10个。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巡视整改、选人用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案件查办等重大事项,作出严格要求,提出明确意见,全力推动了管党治党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切实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通过廉政谈话等方式,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管党治党工作。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市委与各县区、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81份,各县区、各部门、各乡镇也结合实际,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制定下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细化明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的责任主体、具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推动责任落实到每个基层党组织。

三是将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长期规划,加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是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履职、管党治党等内容,纳入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检查的主要内容,按照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等步骤进行专项检查。

五是推动对国有企业的巡察全覆盖,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审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确定巡察对象,目前,市委第四轮巡察已巡察了4个市属国有企业。市纪委市监委对今年1至6月受理涉及国有企业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了专项清理排查,共排查出信访举报20件,正在办理中。

六是印发《昭通市领导干部开展接访下访工作方案》,规范各级领导接访下访方式,畅通信访渠道。细化落实昭通市2018年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实施方案,市级领导包案化解45件。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事项311件,已办结250件,另有42件正在办理中,留存19件。

20.针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格,懒政突出”的问题。

一是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由市纪委会同财政、审计、发改、扶贫、住建等责任部门,从县区和有关部门抽人组建11个检查组,深入11个县区、43个市直部门、98个乡镇、78个县区直部门、158个村等,开展了2轮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作风建设交叉检查和重点检查,发现作风类问题58个,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根据问题性质进行了分类处置,有力推动解决懒政问题。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绩,简便易行、体现经常,客观公正、综合运用的原则,运用随机调研、谈心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办法,对市管领导干部各方面情况进行经常性考核,以考核激励干事创业、以考核选准用好干部。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全面落到实处。拟研究出台《昭通市干部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旗帜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对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庸懒散拖的坚决调整,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推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四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机关党建改进工作作风锻造乌蒙铁军的通知》精神,成立了市直机关加强机关党建改进工作作风锻造乌蒙铁军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并按照“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季度全覆盖”要求,对市直各单位的制度建设、精细化管理、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截止6月底,共开展督查5期,对24名干部职工和4个单位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五是以普通党员为重点,依托“新时代讲习所”,发挥党校“主阵地”“大熔炉”作用,以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两新”组织普通党员为主,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目前,昭通市已举办各类培训班1296期,培训党员53644名,其中农村党员33132名。

21.针对“审计、巡察成果运用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和线索办理。2015年至2017年共完成审计项目3556个,查出问题金额322.41亿元,已督促整改131.77亿元,正在整改168.57亿元,还未整改的22.07亿元正在督办过程中。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共移送47件,目前已办理了28件。

二是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每次都重点强调成果运用的问题,并且按照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从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开始,已经开始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向分管的市级领导反馈,倒逼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对没有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捏造党组会议记录的市住建局党组给予问责处理。已完成对四届市委第一至三轮巡察整改情况的督查,将公布有关单位整改情况。

(二)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

22.针对“各级纪委、派驻纪检组没有形成合力,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线索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提高监督执纪质量。6月22日,市纪委市监委召开审查调查暨信访举报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和审查调查工作。2018年1月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572件。

二是健全完善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监督室、纪检监察审查室、派驻纪检组对应联系工作机制,形成统筹领导、高效快捷、统一集中的协作配合工作格局。突出抓好消除执纪审查空白点工作,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空白点已全部消除。

三是正在制定《昭通市纪委市监委重要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复查复核工作制度》,特别是按照省纪委监督执纪监察“四项制度”规定,对函询问题线索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复查复核,提高办案质量,做到规范程序、谨慎处理,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尺度恰当。

四是核实了反馈的2014年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过程中的存在问题,针对市纪委相关部门向省委巡视组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市纪委监委深刻汲取教训,制定了昭通市纪委市监委查办案件相关资料管理办法,对2013年以来的案件档案资料进行清理、规范和存档。

五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风险防控,认真梳理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清单和业务流程,明确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年限,加大干部交流任职力度,防范廉政风险。实行“一案双查”,严肃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严防“灯下黑”。今年1至6月,市纪委市监委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9件。

23.针对“市委第一轮巡察问题线索移交不规范”“问题线索积压较多”的问题。

一是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修订了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和巡察工作协作、通报、线索移交等制度。

二是对三届市委第一轮和四届市委第一至三轮巡察线索移交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核实,防止遗漏,督促巡察组全面移交。对2016年三届市委巡察发现的涉及3人的有关事项在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该单位时已经作为问题线索移交。

三是清理汇总积压问题线索,形成积压问题线索清单,加大办理力度,截至6月底,已经办结70件,正在办理47件。

(三)顶风违纪时有发生。

24.针对“存在车改后长期固定占用平台公车现象,不符合规定保留车辆的单位仍然保留”的问题。

一是开展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回头看”,对全市车改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和督察。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和《关于对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回头看”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6月8日至6月13日,由市委督查室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车编办、市车改办参与,组成2个实地督查组,先后深入昭阳、鲁甸等6个县区及县区部分乡镇、部门以及车辆租赁平台、社会租车公司等进行了实地督查,形成了督查报告,有关问题已移交市纪委市监委。

二是加强市县两级平台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平台车辆调度使用程序,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申请、派遣等制度,坚决杜绝平台车辆固定或变相固定给个人使用的现象。明确市四套班子领导公务用车由各办联络员根据工作需要对所停车辆实行随机调配,各县区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平台车辆管理使用制度,规范了县区四班子领导调配使用平台车辆。

三是加快平台信息化“全市一张网”建设进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县区两级公务用车平台信息化建设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四是开展公务用车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查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借用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车辆的行为。

25.针对“部分企业沦为上级机关的‘小金库’,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资金、加班费、违规报销景点门票”的问题。

一是昭通市纪委市监委于2018年6月19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新一轮“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对违规设立“小金库”等行为进行新一轮集中清理整治,今年1至6月,发现并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景点门票等问题4件。

二是开展清理整治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工作。目前,通力资源服务中心与市国土局脱钩工作正有序推进,脱钩方案正在审核。市国土局占用通力资源服务中心的车辆的问题于2017年12月5日前全部办理车辆移交手续,违规发放局机关评审费、验收费等问题已经进行了清理清退。

26.针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挤占、挪用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的问题,全面整改审计指出的全市11个县区共挤占挪用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9844.29万元。截至6月底,已完成整改7210.76万元,其余资金已拨入镇雄县、巧家县教育局账户。

二是认真整改鲁甸县“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挤占应急资金2366.04万元的问题,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认真核查了向家坝水电站云南岸部分移民工程未按照规定执行招投标的问题。对于多计工程款的问题,经核查的绥江县在市审计局审定结果出来时就已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5881.54万元予以审减,并严格执行审计审定金额向有关各方支付费用。对将工程款汇至个人账户的问题,经核查,受公司委托汇至个人账户,用于解决移民迁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农民工工资。

四是督促未按协议用途使用浦发扶贫投资资金的水富、盐津、巧家3个县全面整改存在问题。

五是全面开展房地产企业欠税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已清缴欠税5651万元,加收滞纳金609.24万元,剩余涉及3个县区8户企业的6665万元欠税正在清理过程中。

六是推进巡视整改与全国、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同步开展,全面完成23543个疑点数据的复核,清理清退不符合继续享受低保的对象19896人,逐步实现城乡低保精准识别、精准施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0—2124116;邮政信箱:昭通市昭阳区北正街16号市委巡视联络办,邮政编码657000;电子邮箱:ztxsll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