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进驻云南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以来,昭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圆满完成178件环境保护信访举报调查处置工作。
规范处置。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调查处置作为坚定“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在线索处置上按照职责范围和干管权限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专门制定《关于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方案》,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和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工作机制,规范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和责任追究,明确追责情形、问责方式、调查时限,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速度办理。高效率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件,列出问题线索清单,2小时内完成线索分办交办,逐件督办、逐件销账;对于专办件,严格执行立项专办,实行专门登记建档、优先办理,1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置意见,3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审理报告、问责意见按程序上报。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实行直查直办、挂牌督办,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情况每天报送机制,各县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每天统计汇总本地本部门(单位)责任追究情况和有关数据,上下联动高效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调查处置工作。
聚焦重点。科学分类对准重点,按照污染类别,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科学分类,把工作重心向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倾斜,集中力量,重点处置。调研督导对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不履职、不问责、轻问责以及“四个不放过”要求,重点关注昭阳、镇雄、盐津、巧家等举报件多的县区,制定专门调研督导方案,成立5个调研督导组开展调研督导,层层传导压力,督导发现问题26个并限期整改,有效确保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得到落实。直查直办对准典型案件,坚持依法依纪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原则,对性质恶劣、影响大的典型案件实行直查直办。
硬度问责。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9个责任单位给予检查问责,1个单位给予通报问责;对81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6人,给予政务处分9人,给予通报问责16人,给予诫勉问责30人;对110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其他处理,其中提醒谈话处理68人,批评教育处理6人,责令36人作出书面检查,以实实在在的问责成效践行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陈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