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普洱:对34名敢担当作为的干部容错免责

发布时间:2018-08-09 07:47:42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这是普洱大道上一块宣传牌的内容。正如宣传牌所言,普洱市把激励广大干部担当负责作为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抓手。

根据该市《关于建立健全容错免责和澄清保护机制支持改革创新履职担当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广大干部为了改革发展工作出现失误和失责的,可以根据情况申请容错免责。通过实行容错免责,鼓励支持干部担当作为,为干事创业者鼓劲,为履职担当者撑腰,促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在落实容错免责和澄清保护机制过程中,该市切实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与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认真把握支持实干,鼓励创新;实事求是,区别对待;严肃追责,宽容失误;客观公正,注重效果四个基本原则。对单位或党员、干部在干净高效干事、履职担当、改革创新创业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过错,实行容错免责,对其从轻、减轻甚至免予问责或处分;对受到诬告的,及时给予澄清,保护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问责实践中,严格执纪,同时认真落实容错免责和澄清保护机制,全市已对34名领导干部实行容错免责和澄清保护,解除了想干事、敢干事者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全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苏贤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