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紧紧围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加强日常监督和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上下功夫,不断强化监督体系建设,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空白,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今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已处置问题线索816件,立案277件,处分违纪人员292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突出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各项监督工作。同时,以合署办公为起点,推动机构、职能、人员的全面融合,对全州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现监察全覆盖。
按照省委和省纪委监委有关部署,红河州全面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的方式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对州、县两级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州委不断完善巡察工作规划,目前已完成五轮巡察,启动了第六轮巡察。
为进一步拓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红河州在州纪委监委网站开设“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投诉专区,在州级部门和13县市设置“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举报箱98个,重点受理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4个方面24种表现形式的问题线索,实行每月定期开箱、全程记录、适时移交处置等机制。此外,还建立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监督检查月报制度,进一步传导和压实各县市纪委监委及州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监督室的监督责任,努力筑牢防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生态”屏障。(杨富东 尹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