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沧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固本强基行动、能力提升行动、作风深化行动、阳光巡察行动”,着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高素质专业化巡察“铁军”。
开展“固本强基行动”。加强巡察机构党的建设,每一轮开展巡察时成立由巡察组长担任书记的临时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巡察工作组织基础。市委和各县(区)党委均设立了巡察办,并纳入党委工作部门管理,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等职能,共核定人员编制44名,现实有31名;编制部门批复设立市委巡察组6个、县(区)委巡察组13个,核定人员编制30名。市、县(区)均建立了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补充,市委巡察人才库实有89人,县(区)巡察人才库实有403人。注重从各级优秀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中抽调人员到巡察岗位锻炼,抽调新提拔的处级干部在一年的试用期内参加一轮巡察,培养骨干力量,增强队伍生机活力。
深入开展“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巡察机构学习培训制度,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掌握所监督领域的专业知识,准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增强巡察监督专业本领。将培训贯穿到巡察进驻期间各个环节,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引导巡察干部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巡察干部队伍综合能力。今年以来,市委组织开展了第五轮巡察和沿边开发开放专项巡察,共巡察6个单位发现各类问题332个。8县(区)委巡察组对46个单位(部门)开展了巡察,发现问题1141个,移交问题线索19件。
深入开展“作风深化行动”。全市巡察机构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践行“临沧作风”,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善作善成,不辱使命,以钉钉子的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自觉作改进作风的表率,坚决维护巡察队伍良好形象。
深入开展“阳光巡察行动”。全市巡察机构加强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力,认真组织学习我省巡视干部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巡察干部,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健全内控机制,制定出台《市委巡察机构纪律作风要求》等制度规定,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以良好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认真履职,依规依纪开展巡察。探索建立“巡察后评估”制度,对巡察工作作风和执行纪律等情况进行评估。强化组长负责制,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巡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程序办事,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对以巡谋私、超越权限、跑风漏气等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防止“灯下黑”。(周首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