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调整支部班子,发挥支部班子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对原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一次废改立;对党员干部个人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进行了1次集中检查,对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的进行了整改等具体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走形式多、走心少的问题……”日前,德宏州委巡察办公布了5个州直部门、7个计生卫生系统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这是德宏州委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规定动作。
“巡察能不能做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进改革、促进发展’,关键在于抓实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德宏州委在抓实巡察进驻公开、反馈意见公开、整改情况公开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措施,压实责任,紧盯整改,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层层压实巡察责任。巡察整改是检验被巡察党组织“四个意识”是否牢固的试金石,德宏州委从压实整改责任着力,优化“州县一体化”提级交叉巡察模式,对进驻县市巡察的,由县市党委对州委巡察组授权,州委巡察组向县市党委和县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向州委州政府或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层层压实了县市党委、分管领导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紧盯巡察问题抓实整改。巡察期间,德宏州委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把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州委派出巡察组督促被巡察单位边巡边改,对组织生活不规范、制度建设不健全、零星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加班费、欠缴个人所得税等问题立行立改。巡察结束后,被巡察单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抓实整改。州县两级巡察办采取定期不定期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上门督导等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把控、逐项审核,确保整改实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协调解决,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州委监察办对巡察移交的所有问题线索,采取“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方式建档销账,对涉嫌违纪违法及侵害群众利益的,及时移交;纪委、监委及时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快通报;组织部门积极抓好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违反换届纪律等方面问题的整改,对反映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及时跟进,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切实树立巡察权威和巡察震慑作用。
同时,用好问责利器,对责任不落实、交办工作不到位,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问责,做到问责一个、震慑一片,保障巡察成果运用真正落实落地。
据了解,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德宏州委已组织五轮巡察,对96个基层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其中州直单位26个、县(市)直单位34个、乡镇36个,共发现1147个问题、线索313件。目前正在开展第六轮巡察。(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