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红河州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会,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体约谈各县市委书记、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主体责任是不可推卸、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是分内责任、全面责任、终身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也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深刻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体现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切实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必须毫不动摇地担负起主体责任,在认真、动真、较真上下功夫,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本地区、本部门落细落实,实现管党治党全覆盖、无死角。要当好严格自律的表率、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善于见微知著发现问题、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着眼长远扎牢制度笼子。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勇于担当,奋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洪杰)